解释经济学中的“实践分析与规范分析”
理论、定义,还需要有足够的实用材料(既包括数字材料,也包括文字过程。
材料的描述)的实证。只有通过理论假设、推论和定义的有效实践证明,
经济理论才能成为真正的科学理论,否则理论只能停留在假设和定义的基础上。
实证分析或实证研究是经济学的一种分析方法,对应的经济学称为“实证经济学”,英文为“positive economics”。论坛对这个问题的认识有两个误区:一是“论证”往往与“理论”联系在一起。我们经常看到这篇论文的标题:关于XXX的理论与实证分析。事实上,实证分析可以非常理论化,甚至纯理论化;实证分析也可能是实证。这类题目的作者没有搞清楚理论、实证和经验的区别和联系:理论是相对于实践或经验而言的,实证是相对于规范而言的。以上题目应改为“关于XXX的理论与实证分析”。二是“分”实证和规范分析。事实上,除非是宗教,否则不存在所谓的“纯实证科学”和“纯规范研究”。
概念需要讨论吗?需要实证吗?我觉得这是一个不需要在这里回答的问题。因为这是常识。
那么,什么是实证分析呢?不同的人可能会有不同的理解。中国人通常理解的实证分析,是指用统计计量方法处理经济数据的分析方法。其实这只是一种计量经济学的分析方法,只是实证分析方法的一种,而不是实证分析的全部。如果以此为实证分析,当然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研究在这方面相对不足,这也是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研究需要改进的地方。
然而,实证分析并不止于此。我们来看看《新帕尔格雷夫词典》中的解释:又一山人写的词条}解释说“实证经济学是描述和解释经济现象的经济学的一个分支,而规范经济学的内容则致力于实证经济学的应用,目的是对包括公共政策问题在内的实际问题提出建议。这两个经济学分支之间的差异往往体现在各自的问题上。实证经济学的问题是“如何?";规范经济学的问题是“应该做什么?" .
换句话说,对经济现象的客观描述和解释是实证分析,用什么手段描述和解释与之无关。它和规范分析都是经济研究中不可或缺甚至不可分割的方法。任何经济理论都是这两种分析方法结合的结果。但由于其特殊的政治环境,萨缪尔森巧妙地将经济学分为规范经济学和实证经济学两部分(作为一种分析方法,并非萨的发明),然后将涉及政治内容的部分抛给了所谓的“规范经济学”。
由于萨缪尔森的巨大声望,他的二分法影响深远,尤其是在中国,他仍然在特殊情况下向学生传授他的二分法。梁在《什么是经济学》中也说:“实证分析的结论是客观的,是可以被事实检验的;从规范分析中得出的结论是主观的,无法检验。”
关于实证科学和规范科学的科学性,二分法理论家认为规范分析是主观的、任意的、超越理性认知的,而实证分析是客观的,所以实证分析和规范分析的区分就是科学经济学和非科学经济学的区分。
这种做法即使在西方经济学中也是有争议的。经济学家已经认识到这种二分法的不科学性。在《新帕尔格雷夫词典》的同一个词条中,有这样一段描述:“一些有意义的理论发展削弱了区分实证和规范经济学的合理性,已经表明理性地讨论价值判断是可能的。最好的例子就是阿罗所谓的不可能理论(1951年)。经济学中的一些基本而简单的概念,如价格和数量,并不是可观测的,实际上是理论上的。事实和价值之间的区别很重要。然而,这不是唯一应该遵循的方法规则。”也就是说,把它们分开既不可能,也不科学。认为只有“实证经济学”才能做出理性分析是错误的。
至于马克思主义经济学与实证分析的关系,如果把实证研究理解为用统计学和计量经济学工具处理经济数据,这是当前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研究的软肋,也是我们需要借鉴其他经济体系来丰富分析工具的地方之一。然而,传统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和西方经济学解决的是不同的问题。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在解决传统问题时,并不一定要使用计量经济学的实证方法。但当代马克思主义经济学也需要解决一些“静态问题”,因此需要借鉴实证分析。
问题是测量方法只是实证分析的方式之一,换句话说,实证分析不一定需要测量。通过分析实证主义的本义,马克思主义经济学所倡导的历史与逻辑相统一的分析方法,实际上是规范与实证的有机结合。换句话说,实证分析和规范分析是不能分开的。马克思的历史分析方法是最大的“演示”,是摆脱了“静态”局限的“动态演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