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地主人习俗的由来
土地神祭祀是一个社区节日。潮汕人俗称这个节日为“营主”。这个节日起源于土地崇拜,导致了土地神的出现。土地神,古人称之为“社”,潮汕人称之为“土地公”或“公叔”。土地神的祭祀有两个性质。一种是对耕地的崇拜,是对在土地上种植谷物,供给人们食物的奖赏;对定居土地的一种崇拜,是对土地建乡保民家园的感恩。这在古代已经是这样了。商代甲骨卜辞中有一个问题“要不要向各民族地方神祈求丰收”(4.17.3);近年来,在郑州商代代工城遗址发掘了一处以竖石为中心的祭祀遗址。考古学家称,此遗址是建城时祭祀土地神的遗迹(裴《郑州商代王城布局及文化内涵》)。在潮汕,伯公祭祀至今还保留着这两种性质。上面提到的6月26日引自龚升,属于前者性质。潮汕人建房造村,首先要祭拜伯公,属于后一种性质,而村与村之间的春祭伯公则兼具这两种性质。如《普宁县志》载:(二月)春节,各乡农民有香、有帛、有酒,祭拜家乡土地神,为谷祈福。献祭之后,他们聚集在神的旁边喝酒,说:“要成为一个俱乐部”。《南澳县志》还载:(二月)二日,各街社挨家挨户收钱,宰杀牲畜,表演节目,游戏名为“春福”。春天祭祀社神,既有五谷丰登的祈祷,也有台湾和平的希望。在潮汕基层社里社,社神多为伯公。营主就是从乡下大伯的牺牲中发展起来的。农村社神祭祀本来只是一种宗教仪式。后来,由于在祭祀过程中出现了一定形式的社会组织,社会祭祀本身开始具有其他功能。这种发展在南北朝时期就已经出现了。”《荆楚岁时年谱》说:社交日,邻里合并,社为树下宅祀醪,先祭神明,后庆其昔。可见,梁朝时,社稷祭日,邻里之间会置酒祭品,先祭土地神,然后一起聚餐。社会祭祀除了奖励神之外,显然还有增进邻里团结、加强乡村治理的作用。因此,随着历史的发展,在社区的整合和扩张过程中,出现了社会祭祀和寺庙祭祀的混合,即在一个扩张的社区中,某个寺庙承担了社会祭坛的功能。这座庙里供奉的其中一位神,也成为了这个社区的社神,潮汕人称之为“老人”。在一个相对独立的共同体中,各种名称的领主根据其祭祀范围的大小组织成等级制度。在农村,李社区有不同的大叔,全村都有* * *大人物;有的地方,相邻几个村因为行政或经济原因关系比较密切,也有几个老人被几个村拜着。在城镇,街道和小巷,有不同种类的崇拜者,每个广场都有* * *的崇拜者,整个城镇都有* * *的崇拜者。这些叔侄的祭祀仍然保留着古代祈春的遗风,时间集中在农历年初。所以潮汕有句俗话叫“神对二月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