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解释方法

民法解释:在民法规范不明确的情况下,特定的解释主体运用一定的方法和原则,遵循法定的权限和程序,对民事法律规范的含义进行探索。

民法解释的必要性体现在:

(1)法律只能通过解释适用。

(2)通过梳理法律的内部结构和逻辑关系,可以弥补法律漏洞。

(3)法律解释也是法官创造性适用法律,充分实现司法公正的要求。

民法解释的方法主要有七种:

1.文义解释:根据民事法律规范中使用的词语的字面意义进行解释的方法,也称文义解释。

法律解释必须以字面解释为出发点,解释不能超出条文可能的字面范围。

2.体系解释:根据民事法律规范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即与其他法律规范的关联,确定其含义和内容的解释方法。

3.历史解释(立法解释):通过探究立法者在制定民事法律规范时的立法意图来进行民法解释的方法。

历史解释的主要依据是立法过程中的相关立法材料,如法律草案、立法理由等。

4.目的解释:不拘泥于民事法律规范的字面意思和立法者制定法律时的立法意图,从现实社会关系发展的要求出发,根据合理的目的进行法律解释。

5.引申解释:当民事法律规范条文中所使用的词语、表述的字面含义过于狭窄,无法涵盖立法者想要调整的范围时,为了符合立法本意,对其字面含义进行扩展,将排除在适用范围之外的情形纳入调整范围的解释方法。

6.限制性解释:当民事法律规范条文中使用的词语、表述的字面含义过于宽泛,包括本应排除在调整范围之外的情形时,为符合立法本意,对其字面含义进行限制,排除不应适用的情形。

7.当然解释:虽然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但当一个事实根据规范的目的比法律规定的事实有更多的适用理由时,法律规定直接适用于该事实的法律解释方法。

这种解释方法通常被称为“举重若轻,举重若轻”。

中国民法的自然解释与古代法律史上唐律的类推原则具有相同的含义。

此外,还有宪法解释、比较解释和社会学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