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长而垂死的历史。
小说中多次提到的一个词叫“尊严”。
史蒂文斯在选择雇主、做出人生选择和与人聊天时都提到和谈到过。也许这就是一个英国绅士必须具备的性格。那么这部小说中的尊严是什么呢?
01.?什么是尊严?
在管家史蒂文斯的概念中,尊严是指职业尊严。一个人最大的目标应该是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服从自己全心全意服务的豪宅和主人。在恪守职业尊严的过程中,如果涉及到“个人尊严”等任何其他“所谓尊严”,都可以舍弃,职业尊严永远是第一位的。
因为这些价值观,史蒂文斯选择了工作,而不是在父亲弥留之际陪伴他。另一次,当管家肯顿小姐要离开时,他本可以留下却选择了工作,从而永远失去了这份深情。
两个选择让史蒂文斯达到了职业生涯的巅峰。他为自己的成就而陶醉,但另一方面,他又深感遗憾。
什么是尊严?我认为尊严是一个非常全球化的概念,它必须包括所有个人行为的体现。如果因为职业尊严需要更多的精力而降低或压抑个人感情,把个人情感需求降低到一个非常卑微的位置,也就是丧失了个人尊严,那么从整体上来看,这样的尊严是不完整的。
02.?父亲的“职业尊严”
史蒂文斯父亲的价值观深深影响了史蒂文斯的职业生涯。显然,史蒂文斯继承得很好。他们父子关系疏远。即使在同一个豪宅工作,两个人都把一生都花在工作上,父子之间的联系少得可怜。即使在老史蒂文斯弥留之际,他也担心那天晚上的会议是否顺利。当他闭上眼睛时,史蒂文斯对肯顿小姐说:“我一会儿去见他,我父亲此刻一定想让我专心工作。”就工作忠诚度而言,这种品质无疑是极其高尚的,但就个人感情而言,史蒂文斯无疑是过分了。看似离谱的事情,对他来说是自然而然的,因为他的父亲给了他这样的价值观情感支持。
03.?肯顿小姐的“尊严”
这是我很喜欢的一个角色。肯顿小姐对待工作很认真,几乎没有犯任何错误。她的职业尊严就不用细说了。她是一个非常能干的管家。
肯顿小姐在与同事相处时有自己的原则。当弗格森爵士准备仅仅因为两个犹太女佣是犹太人就解雇她们时,他激动地对史蒂文斯发火:“如果你想解雇她们,我就离开。”她捍卫了自己的道德尊严。
最难得的是,肯顿小姐总是敢于直面自己的内心,多次尝试史蒂文斯,抛出橄榄枝。直到她在多次测试后彻底气馁,才选择离开达林顿庄园——她维护了自己的情感尊严。
许多年后,肯顿小姐差点离开丈夫,回到达林顿庄园工作。但是,因为家庭,她选择了和女儿和丈夫在一起,也就是选择了责任。这是一种自我认同的尊严。
04.?弗格森爵士的尊严
一个本性善良的人,因为做出了错误的选择,最终被世界抛弃。这大概是一个曾经受人尊敬的绅士最痛苦的经历。在一战相关的会谈中,爵爷面对美国人路易斯提出的“特长”,他以“荣誉”反驳。这是大多数老派人士想要保持的“尊严”:他们更看重事情看起来如何,而不是事情实际上应该如何做。弗格森爵士的教子,一个积极向上的年轻人,和弗格森爵士正好相反。他积极参与政治,反对纳粹,试图改变弗格森爵士。然而,因为他得不到任何人的支持,甚至是史蒂文斯,他只能失败。最终,他战死沙场。我认为,在维护他心中正确的政治道路时,他维护了一种责任的尊严。
我想,每个人的人生,每个人都有一个梦想,虽然梦想不一样,但是我们一定要让自己尽可能快乐地生活,当生命的黄昏来临的时候,我们就不会有太多的遗憾。像史蒂文斯这样的工作狂,如果他不是那么固执,认为生活的幸福会被工作分散,所以放弃生活的幸福,那么他就不会后悔。
健全的人生应该包括工作,生活,快乐的工作,快乐的生活。所谓的尊严,应该是守护这两种幸福,过自己想要的生活。
-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