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幸福1307000股股权激励:吴向东、于坚等高管在列。

6月6日晚间,华夏幸福发布股权激励计划,华夏幸福联席董事长兼总裁吴向东、联席总裁于坚等高管及6名核心干部获得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其中,上述8名激励对象以29.94元/股的行权价格获得全部预留的653.5万股股票期权;8名激励对象被授予全部预留的653.5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65,438+04.97元/股。

华夏幸福公告称,公司于2019年6月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以下简称“预留权益”)的条件已经成熟,同意确定2019年6月6日为授予日。

据了解,股票期权是公司授予激励对象的在未来以预定价格(执行价格)和条件购买一定数量本公司股票的权利,激励对象可以通过行权获得潜在利益(执行价格与市场价格的差额)。激励对象一般没有分红权,其收益来源于未来股价的上涨。限制性股票是指上市公司根据预定条件授予激励对象的一定数量的本公司股份。只有激励对象在工作年限或业绩目标等方面符合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条件,才能出售限制性股票并从中受益。

根据华夏幸福公告,股票期权分为两个行权期。第一个行权期,从预留部分授权日起12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至预留部分授权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行权比例为50%;第二个行权期,从预留部分授权日24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至预留部分授权日36个月后的最后一个交易日,行权比例为50%。

不过华夏幸福也在公司层面制定了考核要求。公告指出,本激励计划将对公司2018 -2020会计年度的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实现公司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的行权条件之一。第一个行权期内,以2017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基数,2019年度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65%;第二个行权期内,以2017的净利润为基数,2020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05%。

据了解,上述净利润考核指标与华夏幸福与中国平安此前签署的战略协议中的盈利承诺一致:以华夏幸福2017年度净利润为基数,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净利润增长率分别不低于30%、65%、105%。

公告指出,公司当前业绩水平在各行权期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激励对象当年可行权评估对应的股票期权不得全部行权,公司将取消激励对象股票期权当前可行权份额。

限售股方面,解除限售期的安排为,首次解除限售期为预留部分授予日后24个月的第一个交易日至预留部分授予日后36个月的最后一个交易日,解除比例为50%;第二次解除限售,从预留部分授予日后36个月的第一个交易日至预留部分授予日后48个月的最后一个交易日,解除限售比例为50%。

同样,限售股也做出了考核要求,考核内容与上述行权股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