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的历史?
秦始皇统一中国后,湛江现在属于项峻。
汉代丁原六年(前111),南部徐闻、海康、濉溪三县属徐闻县;北部的吴川、连江两县,分属高梁县、合浦县。
后来南方三郡先后隶属于胶州、贺州、南贺州、东河州,唐贞观八年(公元634年)东河州改为雷州,掌管雷州半岛三郡,直至清朝。北方两郡在明清时期先后隶属于广州、洛州、化州、高州。
1911自10年6月起,五县先后归属广东高磊路、路楠行政区、南区复委办、南区安抚办;民国25年(1936)起,南方三县先后隶属广东省第8、14区行政督察署。吴川市行政督察办公室先后隶属于第七区和第十三区。
1949 10 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PRC)成立,中国人民相继解放了湛江全境。
此后,这五个县先后隶属于广东省路楠地区行政督察署、高田专员署、粤西地区行政公署、湛江地区专员署、湛江地区行政公署。
1983年9月,湛江地区与湛江市合并,5个县划归湛江市。
湛江市历史上属于濉溪、吴川两县。
隋至初唐时期,城郊湖广镇旧县村先后由铁坝县和濉溪县统治。南宁景炎三年(1278),雨凝帝驻盘州岛市区,升为祥龙郡。明朝洪武年间至清朝雍正年间,在郊区的老县村和东岛设置神川巡检司。
清光绪二十五年十月(1899 165438+10月),法国胁迫清朝签订《中法广州湾租界条约》,将濉溪、吴川两县及两县之间的赤焰松湾(今湛江港)的部分土地和岛屿划入法国租界,统称“广州湾”,纳入法国版图。
民国三十二年(1943),再次被日本侵略军占领,日本傀儡政权建立时间极短。
民国三十四年(1945)9月21日被中国收回,定为“湛江市”,广州湾为直辖市。
湛江市* * *成立于6月5日,1946+19,省辖市,隶属广东省第七区行政督察办公室;民国三十七年(1948)三月调至八区行政督察署。38年(1949),5月,调任14区行政督察署;办公室位于湛江。
1949 12 19,湛江解放后还是省会城市;自6月1952 11起,先后隶属粤西地区行政公署、湛江地区专员公署、湛江地区行政公署;1983年9月,地区、市合并为湛江市,为直辖省。
目前,湛江下辖遂溪县、徐闻县两个县,赤坎区、霞山区、麻章区、坡头区四个区,吴川市、廉江市、雷州市三个县级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