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国家签署了非战公约?

非战公约的全称是《放弃战争作为国家政策工具总条约》。也被称为布莱恩-凯洛格公约。1927由法国外长布里昂和美国国务卿凯洛格发起。1928年8月27日,由法国、美国、英国、澳大利亚、加拿大、印度(印度)、爱尔兰(爱尔兰)、新西兰、南非(非洲)、比利时、德国、波兰(爱尔兰)发起。共有63个国家加入。中国于5月8日加入,1929。公约共有三条:第一条谴责使用战争解决国际争端,放弃战争作为在相互关系中实施国家政策的工具;第二是缔约国之间的所有争端,无论其性质和原因如何,都只能以和平方式处理和解决;第三是加入《公约》和批准《公约》的条件。

《不战公约》在某种程度上是在全世界人民反对帝国主义战争的压力下缔结的,也是帝国主义国家之间复杂矛盾的产物。战争是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一种社会历史现象。当然也不是一纸空文就能废除的。出卖公约未能阻止国际局势的激化和第二次世界大战的发生。但非战公约是国际法中重要的法律依据之一,尤其是在确定侵略战争的非法性方面,意义重大。但公约没有明确区分侵略战争和自卫战争、正义战争和非正义战争,也缺乏制裁侵略的具体措施。与此同时,一些帝国主义国家相继发布备忘录,写明保留条件,以方便划分势力范围,维护殖民统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