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文化义利并重。
义利关系是中国古代思想家讨论的热点话题之一。对于“义”,儒家孔子的解释是“义者宜之”(《礼记·中庸》),意思是恰到好处,即要求人的言行符合一定的社会标准。“义”的本义是经济学中的利益分配和再分配原则。分配公平公正,各得其所。在私有制下,商品和财富的分配越来越出现不恰当、不合理的现象,于是思想家们赋予了“义”以伦理意义,使之成为道德规范中与“利”相对的概念。而“利”指的是人的切身利益,包括物质利益。自春秋以来,主要指财货利益。“义”与“利”的关系,是指人们的逐利活动与人们在社会活动中应当遵循的行为准则之间的关系。
中国古代思想家对义利关系的基本态度有三种,一种是义利优先,一种是重利,一种是义利并重。其中,儒家义利观对中国社会的影响最大。因为这个观念符合中国历代统治者的要求,所以被封建国家提倡和推广。在封建文人长期文化教育的影响下,它逐渐成为中国人的思维方式,成为中国传统经济思想的一个基本原则。
儒家主张先义后利,而不是不利。丰富和发展了孔子思想的孔孟荀都曾肯定过个人利益。他们都充分认识到物质和经济利益在社会生活中的作用。比如孔子认为每个人心里都想过富裕的生活。他说,“富而贵,是人之所欲”(《论语·立人》)。并直言:“有钱可以自讨苦吃。你虽是鞭子,我替你做(《论语》)。如果能发财,再低的事也能做。只是这种发财致富必须合理合法,符合义的要求,即“见其所正,然后取其所正”(《论语·贤文》),“不义而富贵如云于我”(《论语·述尔》)。也就是说,在义利关系的问题上,孔子等先秦儒家把义放在了利的前面,即强调义而不忽视利,不强调义而不重视利,不只是讲学而不重视利。
与孔子等人不同,齐文化表现出明显的崇尚物质利益的倾向。他们认为人的本性是趋利,每个人都有“趋利避害”的本性。《管子·形势解》说:“人,利之所至,害之所去。人的利益也像水一样往下流,四个方向都没有选择的余地。”为了丰富,齐人重视顺从的人,顺从的人应该遵从人民的意愿。所以,在治国时,我们不得不“以钱积财”,“喜恶风俗”,注重物质生产,追求物质财富的获得。管仲管理国家和财政,还“使齐国的鱼盐来到东莱,使关税被轻侮而不征,以为有利于诸侯”,使齐国经济得到发展。
管仲本人也是出了名的奢侈。他在第一次辅佐齐桓公时,提出了三个条件:一是“贱不能使你富”,二是“贫不能使你富”,三是“疏不能使你亲”,可见他对奢侈和财富的向往。他还要求人们吃最好吃的食物,欣赏节奏特别优美的音乐。鸡蛋煮之前要在上面画,柴火烧之前要雕刻成精美的艺术品。这就是管废里所谓的“尝了味道,就可以享受了,把蛋刻了,再煨,刻了再煨”。这种尊奢的思想在《管子》奢中体现得很明显,骑马、说事、骑马。他的奢侈思想在中国古代是比较少见的。
与管仲相反,晏婴主张节俭。齐景公追求生活的奢侈,阎对此进行了讽刺。在当时国势衰微、奢靡之风炽盛的情况下,晏婴的救刑节俭思想考虑到了物质财富对国家前途命运的影响。后来,田七统治者在与姜奇势力争夺政权的过程中,也是从“以民为本”的理念出发,运用“以大打小”的策略来赢得民心,获得民众的广泛支持,最终达到自己的政治目的。
人讲究利润,但不是不讲课。正如孔子和其他儒家重视义重于利一样,齐人重视利重于义。有人认为齐文化崇物崇利,其实是一种误解。齐人追求物质利益,是因为他们既明白伦理道德对社会的巨大影响,也明白物质利益的决定作用。管仲在和鲍叔同做生意的时候,因为当时家里比较穷,需要赡养母亲,所以管仲“均贫富,自己得利”(《史记·严观列传》)。管仲上台后提倡奢侈,目的是刺激生产,使人民富裕起来,以便更好地稳定政权,治理国家。《管子》中多次讨论过“粮仓其实是知道礼仪的,但是吃饱穿暖就知道荣辱了”。认为“衣食之于人也,一日不可违”(《管子·奢》)。“丰衣足食,则不生,无怨无怒,无目,不需要兵器”(《管子·班藏》)。“人穷则聪明,聪明则邪恶。所以邪灵的诞生是因缺粮而生(《管子·八管》)。这可以作为齐人重视经济发展和国家富强,注重实际物质利益的最好注解。
齐国的政治家、思想家也强调义,把义、仁、礼放在与利同等重要的位置上。姜太公曾说:“凡人厌恶死亡而快乐地活着,而善德之人则回报以利。能盈利者,亦有道,道在何处,天下归之。”在强调“利”的同时,他还说:“世界不是一个人的世界,而是全世界的世界。得同天下者得天下,得天下者失天下。有时候,土地有钱,能与人分享的就是仁者。哪里有仁爱,世界就属于它.....与人同甘共苦,有福同享,有难同当,为人正直。哪里有正义,哪里就有世界。”没有“仁义”的统治者,会失去人民,甚至失去世界。
《管子》更注重礼义等伦理道德在治国安邦中的作用。关子牧民在论述治国安民的原则和经验时,一开始就提出了著名的“四维”理论。“四维”即“礼”、“义”、“诚”、“耻”,被认为是维系一个国家生死存亡的四大纪律。一个国家“一维衰落意味着危险,二维衰落意味着危险,三维衰落意味着重复,四维衰落意味着灭亡。可以是对的,可以是安全的,可以是重复的,不可能是错的。”这里的“礼”和“义”是道德规范的核心。《管子·五福》对礼义有明确的解释,认为礼有“八经”,即“上下有义,贵贱有别,老少平等,贫富有度”,义有七种形式,即“孝善”供养亲属。尊敬和忠诚,为国王服务。比例要适当,以便进行礼仪。工整笨拙,以辟刑。存钱以防饥荒。敦忠纯良,以备灾难。互相配合备战。“礼仪的规定涉及到社会伦理的方方面面,而义则做了周密的考虑,防止背叛和混乱,有效抵御贫穷、世仇和饥荒。礼和义是相互联系的。礼对等级秩序的严格规定是义的行为准则,义是人们对国家和社会的道德义务。义要求人们不要超越礼仪的规定,不要以不正当的手段谋取私利。人除了礼义之外,更要自觉以耻克制。”诚不掩恶,耻不废”。知廉耻,就不会刻意掩盖自己的错误,做自己不该做的事。可见,廉耻指的是人内心的道德情操。当人们懂得了诚信和廉耻,就能更好地发扬礼义。
总之,齐人重利,但从不轻义。他们义利并重。以利为义为前提,义在一定程度上依赖于利,但义不是利的简单体现。如《管子·奢》中说:“贵富而不可使,贫而不可耻。”也就是说,“很富”和“很穷”可能会对社会道德产生不好的影响。所以齐人充分认识到,人要富裕很重要,但失去礼义廉耻也很危险。在这方面,齐人重义利与孔子等先秦儒家并无本质区别,但相比较而言,齐人比先秦儒家更重利。在当今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特殊历史时期,齐文化义利并重的价值理念无疑更具现实意义和启发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