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5月30日起股票交易印花税是多少?

2007年5月30日,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由现行的1‰调整为3‰。也就是说,交易、继承、赠与办公室签署的a股、b股股权转让文件,当事人应当分别按照3‰的税率缴纳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

2008年4月24日,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由现行的3‰调整为1‰。也就是说,对于证券交易所买卖、继承、赠与的a股和b股股权转让数据,当事人分别按照1‰的税率缴纳证券交易印花税。

2008年9月19日起,证券交易印花税政策由现行的双边征收调整为单边征收,税率仍为1‰。也就是说,对于交易、继承、赠与事务所书写的a股、b股股权转让文件,当事人分别按照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转让方改为按照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转让方不再征收。(截止到2010年6月底,这一政策已经保持了近两年的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