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县的历史沿革

邢台县,秦属新都县,汉称县,隋改称龙岗县。

据《元和县志》记载,公元前11世纪,周成王封周公的第四子姬巨为齐桓公、兴公。

公元前661年,强帝立兴,兴迁都(邢台县西江水村附近),兴侯在此筑台。& lt《史记·赵列传》;"当了侯二十年后,魏以为是坦太,就死了."

宋宣和二年(公元1120),龙岗县改名邢台县,原属邢国管辖,建有坦台(台)。今天邢台郡的疆域,春秋时是邢国的疆域,后为晋国的疆域。

战国时属赵国管辖。秦在此信都郡,属邯郸郡秦集史。

“秦与天下,在这安国县,是鹿县的一大功臣。根据谭启祥对界址的考证,这个县也属于邯郸县。

秦末,刘与项一争,项羽占领赵,立为常山王,统治函谷关,改函谷关为函谷关国。

汉高祖高第四年(公元前203年),郭襄县迁建,老城今邢台南白泉村(载;“古城在府城以南白泉村,遗址犹存”),属冀州赵国(景帝三年改州为邯郸县,五年复封赵国)。

东汉时,郭襄县先为冀州赵国(初为赵郡,建武五年,为州),建安十七年(公元212年),划归冀州魏县。

三国魏时,郭襄县划归冀州广平县(黄初二年,析魏县)。

晋代时,郭襄县属广平县,后设县。北魏太和二十年(公元496年),任县迁至,今邢台市。起初属泗州广平县,孝昌三年(公元527年)划归北方广平县。北齐时宜阳县(今永年县)被废,并入郭襄县,又划归广平县(废弃于北广平县)。北周时,据分析县撤至弋阳县,县划归(周属)县。

在隋朝,郭襄郡最初由郭襄郡管理和领导。开帝三年(公元583年)废郡,转绵州,九年改称龙岗郡。开十六年(公元596年),设兴州,管治龙岗县。大业三年(公元607年)赴霸州,回到郭襄县。

唐代有岗郡为河北邢州总督兼首领(天宝元年霸州为巨鹿郡,至德二年邢州为废郡)。武德元年(公元618年),龙岗、内丘两县设青山县(今内丘县),五年废。

五代时,龙岗郡由星州继位。宋代龙岗县属河北道兴州;宣和二年(公元1120),龙岗县改名邢台县,划归河北西路新德福;晋代天惠七年(公元1129),新东府为邢州,仍属河北西路,继位邢台郡。

元代邢台县最初由星州统治和领导。中国统一第三年(公元1262年),兴州升为顺德府,中国统一第二年(公元1265年)改为顺德道,一直属邢台县管辖。

明代,邢台县是顺德的首府。清代是直隶顺德府。

民国初,邢台县隶属直隶济南路(后改名大明路)。民国十七年(公元1928年)为河北省直隶省,民国二十六年(公元1937年)初步定为河北省第十五巡检司辖区。抗日战争爆发后,邢台县被侵华日军占领,辖区属太行区。

民国二十九年(1941)建立晋冀鲁豫边区,辖太行区。邢台县分为邢西县和邢东县两个县,都属于太行区第六区。

民国三十一年(1943),邢西、邢东两县合并为邢台县,仍属晋冀鲁豫边区太行区六区。抗日战争胜利后,1945+00年6月调整边区行政区划,邢台县改为太行区专区。同年65438+2月,邢台县分为邢西县和邢东县两县,其县城(今邢台市)设为邢台市,属于太行区的一个特殊区域。

民国三十四年(1946)五月,晋冀鲁豫边区行政区划再次调整,邢西、邢东合并为邢台县,隶属于大兴区的一个专区,邢台市直属于太行区管辖。1948年9月,华北行政区成立,邢台县属太行区第一区。

1949年6月,邢台县解放。同年8月1,河北省人民政府成立,太行区随即撤销,邢台县划归河北省邢台区。1949 10 1建国后,邢台县仍属邢台地区。

4月23日1958,邢台地区撤销,邢台县改为邯郸地区;同年,65438年2月20日,邢台市与沙河县合并为邢台县。

5月3日1960撤销邯郸地区,改为邯郸市管辖。

5月23日,1961,邢台地区重新建立,邢台县仍属之。同年7月9日,邢台市与沙河县分离,恢复邢台县,仍属邢台地区。1970,邢台地区更名为邢台地区,隶属邢台县。1993年7月,邢台地区与邢台市合并,更名为邢台市辖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