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吉县历史

民国二年(1913),延吉府改为延吉县,隶属延吉道。民国十八年(1929),直隶延吉县。伪康德元年(1934)十二月一日,建道省,延吉县由吉林省划归建道省管辖。康德十年(1943)十月,东满将军省成立,牡丹江、剑道、东安地区全部划归东满将军省管辖,延吉县归剑道地区管辖。

1945年抗日战争胜利后,延吉市从延吉县分离出来,吉林省政府一度迁到这里。

1945 165438+10月20日,延边地区行政督察办公室成立,延吉县政府隶属于延边地区。1946 1月,延吉县属于吉林省鸡东省。1946年7月,撤销冀东省,延吉县划归新组建的冀东地区。1947,15年2月,冀东特区划分为延吉等四县,组成延边特区。9月25日。吉墩和延边地区的八个县重新组成了冀东地区。1948年3月,冀东地区改为延边地区。1949年4月,延吉县政府更名为延吉县人民政府。1950年6月,延吉县人民政府驻地从延吉市迁至龙井市(区级市)。

1952年9月3日,延边朝鲜族自治区成立,延吉县归延边朝鲜族自治区管辖。1953年,延吉市从延吉县划出,设立县级延吉市。195565438+2月,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正式成立,自治州人民委员会设在自治州管辖的延吉市和延吉县。1983年3月24日,因与延吉市同名,延吉县更名为龙井县,县人民政府驻六道沟,即龙井县龙井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