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眼中的孔乙己
于是,在很长一段时间里,留在我们脑海里的那个老洞,是那么不堪,那么无用。
真的是这样吗?我觉得这样片面的结论难免过于局限,有失公允。
不可否认,老秀才迂腐无知的清高习气在他身上确实存在。退一步说,在那个“爬上来就吃人,爬不上来就被吃”的年代,老孔珍贵的人性温暖才是最大的亮点。
他一生都在追求自己的人生理想,渴望通过学习和成名来改变自己的生活方式和社会地位,但他还是失败了,最终消失在社会的黑暗角落。
“只有孔乙己一个人站着喝酒,穿着长衫。”大概说到老孔,这句话是免不了的。
一袭破旧的长衫,青白的脸颊,皱纹间有些伤痕,凌乱的白胡子上有几处酒渍,独自站着,却直着腰,若有所思地啄着酒碗。
这是我看到的老孔,不同于“短外套帮”,也不类似于“长外套客”。酒店里“安排”了九文钱和一大堆温酒,虽然有炫耀的意思,但硬币并没有散落在柜台上,这是一个读书人应有的礼貌。
面对众人的嘲笑,他“脸红了,额头青筋直冒。”他知道一个读书人应有的羞耻感,他也知道自己不能做什么,但他别无选择,只能去偷,并且试图用“偷”来换取“偷”来欺骗自己,以求得到一点精神上的安慰。
但他冒着生命危险偷了什么?就算你穷困潦倒,生计难以维持,但就算偷也是偷书。为什么是书?也许对别人来说是最不值钱的东西,但在老孔眼里,却是他实现理想的一砖一石,缺一不可。
我为这种坚持感到羞耻,我真的不知道该说什么。别人怎么能理解这种疯狂?
也许这就是他不能脱下长袍的原因。所有的情感都倾注在一件衣服里。物化寄托是老孔不能说的秘密。他恶意的取笑它,肆意的嘲讽它。不能因为老孔和他们格格不入,就让平庸的世界继续存在。
“他在我们店里,但他的品行比别人好……”可见孔乙己在咸亨酒店是有诚信的,“我”作为酒店服务员,看得很清楚。
老孔最后一次徒手爬到酒店的时候,应该已经预料到自己马上就要死了,可以不顾一切地再抢一次功劳。毕竟他生前过得并不好,所以并不在乎他的死活。
然而,他没有这样做。他刚从破口袋里“摸”出四便士。他虽然形容枯槁,却如“排”字一般撞地而目空一切。
老孔既有学者的清高姿态,又有学者的傲慢。他不想做流氓,在世上苟延残喘。
“你知道‘茴香’这个词怎么写吗?”世人的冷漠,无人理解的苍凉,老孔只好把自己的血洒在孩子身上。
他以为服务员以后当掌柜会记账,坚持要教他写“茴香”二字,还借机炫耀自己的学识。知道服务员会写字后,欣喜若狂,仿佛找到了知己。
好几次,孩子们围着老孔,他也不恼。每个人都给了他们一颗豆子吃。
茴香豆虽然不是什么贵重的东西,但对于他这样的穷人来说,却是奢侈品。和那些长袖善舞的顾客比起来,没有一个比老顾客更大方的,但是谁愿意把豆子分给孩子呢?
最可笑的是,当孩子们再看那盘菜的时候,老孔并没有辱骂,也没有生气,而是慌慌张张地伸出五指捂住盘菜,摇头说:“不多,不多。”
此刻,一个头脑透明,对人和善的老人,实在是太可爱了。
然而好人并不总是有好报,盗书事件终于被人识破,老孔被丁打成了残废,卑微的生命也永久的湮没在人间。
就像鲁迅说的“孔乙己是这样的欢乐,但没有他,别人也会这样生活。”
的确,老孔只是别人茶余饭后的笑料。他从来没有放在心上,连孔乙己这个名字也从来不是他。可能叫他老孔,会离他近一点。
时间不紧不慢地流逝,没有任何犹豫,咸亨酒店依然矗立在小镇的入口处,“长衫客”走进房间,“短外套帮”站在柜子外面喝酒,想要茴香豆的孩子在外面玩耍,抠门的老掌柜喋喋不休,暖酒的服务员依然靠在柜子上。
然而,欠了十九文钱的孔乙己一去不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