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县政府的历史
《清同治叶县县志·建筑·城墙志》记载叶县始建于北齐福昌七年,使后继者始终陷入神秘。查北齐题名上的年号,查不出这个记载。事实上,富昌的称号是燕国对金太宗征服中原的称号。当时,为了稳定民心,金太宗在天惠八年(公元1130)立汉族人刘玉为傀儡皇帝。的号是齐,年号是富昌。当时南方战乱不断,金人为了管理方便,将处于南方战场边缘的叶县县治从旧县村迁到现在的县城。因为是伪政权和金人的子帝,后人以此为耻,拒绝按年号记载。根据各种资料分析,伪齐时期的叶县地址在县衙区域,中轴线在县衙以东。
据《河南通志》记载,保存下来的叶县政府始建于明朝洪武二年(公元1369)。县衙大门下有两块明代天启年间(1621 ~ 1628)叶县令左修的石碑,但这块石碑在“文革”中被毁。在明嘉靖《叶县志馆》中,对叶县政府的位置和主要建筑设施有详细的描述:叶县治在城东。正殿、幕厅、架库在厅西,藏书楼在幕厅前,官室在厅四周。碣石阁在仪门之内,鼓楼在仪门之外,雅寺在鼓楼之内,东牟林架在鼓楼之西。知府府在唐唐的北面,县丞府在唐唐的东面,主簿府在知府府的东面,典史府在易门的东面。官邸的第二个区域:一个在殿石府的南面,一个在监狱的南面。监房在大厅的西南方,马厩在大厅的西北方。沈明亭在东,景山亭在西。虽然这个建筑格局调整频繁,但整体布局变化不大。数百年来,叶县的县政府饱受战乱和军事灾难,过去的官员不得不经常修理或重建一些设施。
新中国成立后1997年9月,有关部门在郑州召开恢复叶县政府论证会。与会的20多位古建筑专家一致认为,中国古代各级衙门有2万多处,世界上仅存7处,其中县衙只有3处。叶县县衙无论是建筑年代、现存规模还是古建筑的完整程度,都在全国同类建筑中名列前茅,是研究封建社会尤其是明清县级政权机构的重要实物基础。1997 65438+2月8日,修复叶县政府一期工程正式开工。1999 10月,主体工程修复,部分对外开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