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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江苏省淮安市,一座美丽的历史文化名城,与扬州一起,是淮扬菜的发源地。最近流传着一个状告国务院日子不好过的平民。他叫徐从东,出生于1968,淮安人。但因为2010的一次政府征地欺诈和补偿不公事件,他熟悉了法律,走上了无数次上访维权的道路。期间,他多次上访、上诉。面对保护官员和恐吓,他丝毫没有退缩。他经历了大大小小几十起官司,从来没有害怕过。他在用法律事实说话。那么,徐从东到底是怎么回事??

据徐从东介绍,2010年4月,江苏淮安政府征地,徐从东1亩土地的安置房被征收,据他介绍;全村共征收69.04亩,但政府当时隐瞒只登记上报15.04亩土地,弄虚作假进行不公平补偿,多次找政府理论,未果。

2012年9月,上访?徐从东上访时,被非法关押在私人黑监狱,被电逼写笔录。(1)徐从东强奸幼女。(2)徐从东手机号13401832998中的短信被他们复制,制造假象。违法供述是涟水经济技术开发区某领导写的,逼着徐从东做笔录。(3)强迫徐从东取保候审书面材料由村支书蒲良峰担保。以下是徐从东的行政诉讼。

行政诉讼

原告徐从东,男,汉族,住江苏省涟水经济开发区马涛居委会沟北组27号。联系电话:13401832998。?

被告:江苏省人民政府?

法定代表人:李,,职务:省长。?

地址:江苏南京市北京西路68号。

索赔:?

撤销《江苏省人民政府不予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书》[2015]苏行复补字第46号,依法履行法定职责,还给苏政第[2010]第6216号。作出撤销决定。?

要求新闻媒体对审判进行现场直播。

事实和理由:

原告于2012年9月28日向省人民政府申请撤销。《关于批准涟水北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新区建设项目第四批(10)建设用地的通知》(苏政第[2010] 6216号文件),日期2012 19。江苏省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受理通知书,[2013]苏兴复8号,(原件被家属烧毁),2013 65438+24 10月,江苏省法制办:主任杨、李宇;省国土资源厅:高杨:我来涟水看了征地现场,开了听证会。听证会上,李玉递上了江苏省国土资源厅的行政复议指令书。、土字[2010]第890号等有关材料,并当场拿出原告《新联中、五改三安置小区撤销违法用地申请书》及《涟水县马竹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局部)》照片,指出该文件系涂改伪造,2011与-4-3挂钩,涂改伪造为2065438。

听证会上,李玉主任让我按照法定期限在2013年2月26日之前给出答复。因为春节放假,李玉主任问原告“因为我不能在法定期限内给予书面答复,可以推迟春节放假吗?”原告回答:“可以,给个延期通知就行。”?

2013 65438+10月31江苏省人民政府决定延期通知[2013]苏兴福8号你不再在《省政府关于批准新区第四批(10)2010与涟水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建设用地的通知》苏正迪[20654行政复议决定不能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三十一条之规定,行政复议决定延期至2065438+2003年3月。

据原告徐从东称,2013年3月2日,其到中铁四局有限公司南靖江东中路改造工程指挥部第一管理部、淮安市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林兵处上班,下午1时,在涟水经济开发区纪检书记、派出所教导员、计生办高级站长(女)、蒲良峰、金等人的陪同下,多人以非法强制暴力手段将原告带走被带回涟水县,关押在原涟水一中南边的桃李园宾馆二楼(下车时不知谁叫原告脱下工作服,按住头部,让他看不到被关押的地方)。下车时,他抱住原告的腰,有人用衣服托住他的头,有人抓住他的胳膊,把太多厨师拖回来,把原告推到二楼,把他的手机压在原告身上。所有的钱和东西都被搜身,原告被迫脱鞋,他的皮带被强行拿走。体罚的对象是对着墙,在原告脚趾、膝盖、胸部、头部没有对着墙的情况下用棍子打原告,违反了法律规定,超出了他的权力范围。

每天有四名固定人员看守原告,包括原村长、现会计何传海,组长金,派出所冯和刘。村书记蒲良峰每天恶意的跑上跑下。他威胁原告,诱使他退出苏兴福。[2013]8号文件,撤回行政复议申请。江苏省人民政府:我于2012年9月28日向省人民政府提出申请,请求撤销苏正地[2010]第6216号文件,现申请问题已协调解决,我自愿撤回2065438号行政复议申请。

原告签名。如果不同意签字,原告也不会幸免。蒲良风道:“你不签,这次也不饶你。你还记得2012年9月到2012年9月26日第一次被拘留吗?这一次,你将受到更严厉的惩罚。为了保命,你得同意签字?

他们恶意利用非法断手收集证据,掩盖违法事实。3月5日,原告被村书记蒲良峰殴打,在限制人身自由的情况下暗箱操作。电话和省法制办李玉主任接的很好。接电话的时候,很多人对着原告的头举起了拳头。蒲良峰书记拿着原告的手机回答李玉主任的问题。李玉主任告诉原告,原告多次电话打不通(2003年3月4日2010: 52至2003年3月4日16: 48)。同月初二,5日08: 35无法拨打同一号码的电话。

李主任在电话中告诉原告,《行政复议法》只有一次机会,没有第二次机会,请慎重考虑。我在很多人里对着原告的头举起拳头,原告只回答了李主任的问题。无奈之下,原告只有回答。李玉主任,请考虑一下,明天回答。

3月5日晚,一名叫的自称涟水经济开发区人,称大狼狗为黑白专家,孔威胁撤回苏[2013]8号文件。如果不撤,他就组织兄弟们天天跟着原告,交通事故来的时候可以用他的车追原告。原告只答应了他的要求。为了原告的生命安全,徐良走后,村民会议成员何传海第二天写了一份答复李玉主任的问题。“李主任,我是涟水的徐从东,关于我申请撤销行政复议的事情。现在已经解决了。感谢领导们的关心,我在涟水很努力。联系电话:02583396437.3.6在蒲良峰书记的秘密操作下,在场的有金、何传海、蒲良峰和计生办的站长(。在接电话之前,他们强迫原告按照何传海的书面回答回答,否则原告必死无疑。他们安排秘书蒲良锋拿着原告的手机对着原告接电话,于是押运员举起拳头对着原告的头,为了生命安全,只好按照他们的书面回答回答问题。在与省法制办李玉主任谈过之后,纪检书记张红兵打来电话,要求浦梁书同意撤回。”张红兵在电话里说,撤回就好。“我要求国家机关* * *被非法绑架、非法拘禁、胁迫、引诱、欺骗签订撤销苏兴福[2013]8号文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本合同的签订无效。3月8日,原被告被带到派出所办理临时身份证,村书记蒲良峰按照何传海的安排给原告买了一套外套和内衣。蒲良峰要求原告支付收据2万元,后来由妻子王世珍领取。5438+4年3月6日,原告以旅游的名义被带到另一个省份Xi安。

我身无分文,手机被搜,前后四个人形影不离,控制着我的人身自由。3月17日,我从Xi安回到涟水。

6月5438+08日中午不给任何书面材料拘留是什么罪名?

2013,12,江苏省人民政府作出[2013]苏行复8号行政复议终止决定?

2014,104497809513,申请信息公开。2013年3月2日至6月8日羁押期间,被非法拘禁、强制威胁、诱奸、砍断手。

你公司2015 65438+10月12的答复不适用《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

2015,1,31,原告以国内挂号信XA77085993032向省法制办提出申请。2月11日,原告到省政府案件保管处领取各部门答辩状。

看了之后发现很多辩词都是伪造的,骗人的,骗人的。2013年3月3日散回申请行政复议。不知道是谁会撤回行政复议申请,字迹麻烦李宇主任接收,用铅笔记录:“2013年3月5日申请人来电确认撤回申请,但言语犹豫。”?

2013年3月6日,涟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伪造法律文书,欺骗省法制办办案人员。甲方:江苏省涟水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乙方:徐从东。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认真审查了乙方提出的问题,并在充分考虑乙方利益的基础上,考虑到乙方家庭生活十分困难等多方面因素,经双方同意,甲方给予乙方一次性经济补偿20000元。

同时,乙方自愿撤回对省政府用地批准[2010]第6216号提起的行政复议?

甲方:乔云德,江苏省涟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乙方:徐从东。原告于3月6日在涟水县城南桃李园宾馆被非法拘禁。酒店里没见到乔云德,2065 438+03 . 3 . 6也没签。当地政府在偷花,伤害原告。

2013 65438+2006年10月4日淮安市人民政府手册中多处文件不一致之处如下。

1.关于批准涟水县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新区2010第四批(10)建设用地的通知(苏政地[2010]6216号)报批。

关于涟水县2010城乡增减挂钩实施方案的批复。建设征(占)地土地权属汇总表,条形码3208261101123,项目名称:涟水县建新区2011号1批(65438+现变更为第四批2010(挂65438:联吉有(2009)第00708号,总用地面积211.4466公顷。其中耕地132.1467公顷,拟征(占)地1.0226公顷(15.40亩),其中耕地0.9503公顷。实际用地69.04亩,瞒报53.64亩。

涟水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项目建新区1号地块(10号地块)变更为2010号地块4,汇总建设用地分类面积,条形码:32082611065438+。江苏省涟水县经济开发区马涛居会,总面积为10226平方米农用地,9503平方米耕地,9503平方米水浇地,763平方米其他农用地,合计10226平方米。实际用地为农业用地46028.9680平方米,灌溉水田37890平方米。?

建设用地项目申报说明条形码:320826110111123。申请用地单位:涟水县人民政府。建设用地项目名称:涟水县城乡建设用地挂构筑物项目建新区2010第4批(10挂)建设用地2010挂构筑物-4-10地块为2.4643公顷。建新区1批次建设用地土地分类面积汇总2011(挂钩10)与涟水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条形码:320826110123、被征用单位。江苏涟水经济开发区马涛居委会表格反映,同一个条形码相差1.0226公顷(15.04亩),两者相差1.4417公顷。实际征地4.6027公顷(69.04亩)。

二。《关于批准涟水县新区2010第四批(10)建设用地的通知》(苏政地[2010]6126号)的组织实施。

1.马涛居委会集体土地1.0266公顷,用于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的新安置区建设。该集体土地的所有者马涛村沟北组为农用地(包括耕地0.9503公顷,其他农用地0.0763公顷)。实际用地面积为4.6027公顷。用于与城乡建设增减挂钩的新安置区建设。这块集体土地的所有者属于马涛村沟北组,该组弄虚作假,欺上瞒下,少报53.4438+0亩土地,涉及该组农户承包的9户,实际占用农户土地42户。参照淮安市人民政府征地补偿标准对承包农民进行货币补偿,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四十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部令第15号。第十三条(二)社保费年终执行不予批准。

根据:2012 65438+2月30日江苏省国土资源厅行政复议指令。

二。建设用地审查的法律依据清单。

1.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土地法;?

2.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行为:

3.违反《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

4.违反《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的通知》(国发[2006]31号);?

5.违反《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

综上,省政府作出《关于同意涟水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的通知》建新区第四批(10)建设用地2010。违法事实清楚,违法事实有据,程序全部违法。

根据违法无效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应当撤销“苏政地[2010]第6216号”文件,将申请人的土地返还申请人,并赔偿申请人的一切损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现向你院提起行政诉讼,请予支持。

据徐从东介绍,他曾多次依法起诉这些违法部门,并作出多次判决,但判决结果都让他很不满意。很明显,这些部门知法犯法,在没有官方文件的情况下,非法强制阻止他上访,还绑架他恐吓诈骗。为什么在如此铁证如山的情况下,官员们互相包庇,法院却不为他们的罪行治病,不能给自己一个公道?中国的法律在哪里?你还说什么依法治国?这就是依法治国吗??

最后,徐从东说:虽然官官相护,官司十有八九败诉,但他会继续打下去。由于中国是依法治国的国家,他会想看看这些官员是如何执法的。他会一层一层揭开黑暗的面纱,翻出中国的法律!我们不能让国家法律被绝对君主中的某些腐败分子破坏。?

由于当地干部长期违法乱纪,受伤的个体工商户无法经营,且已停业多年,导致家庭破裂,妻离子散,无处栖身,损失惨重!?

打这场官司的时候,他脑子里一直有四个概念。首先,法院必须承认政府违反了规则;第二,公开向自己道歉;第三,尽快给那些人合理的补偿;第四,补偿他们的个人损失。

不管官司有多难,他都会继续争取尊严,他期待国家给自己和受害者一个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