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什么时候实行一夫一妻制?

1921年。

民国元年1912年《中华民国临时约法》明确规定一夫一妻制,1950年5月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也是一夫一妻制。

一夫一妻制,又称“一夫一妻制”和“个体婚姻”,是文明世界的体现。一男一女结婚的一种婚姻形式。相比之下,一夫多妻制(一夫多妻制)。

“一夫一妻制”是指一个男人只能和唯一的女人结婚并发生关系。现在很多非洲国家和一些亚洲国家(如泰国)都实行一夫多妻制。一夫多妻制仍然是一个有争议的话题。

“一夫一妻制”最早出现在古埃及和古欧洲。严格来说,一夫一妻制是从对偶婚发展而来,产生于欧洲。它的建立是文明开始的标志之一,它与整个欧洲历史相适应。

这种婚姻形式的建立主要是由于私有制的发展。在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男性掌握着经济大权,女性处于从属地位。父亲的财产只能由子女继承,所以作为妻子,必须严格保持贞操,绝对服从丈夫。

扩展数据

除了一生只有一个配偶的一夫一妻制,人类社会还有一系列的串联一夫一妻制,即一生有很多配偶,但不会同时有一个以上的配偶。

有人认为人类是一系列一夫一妻制的动物。从基因上讲,人类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一夫一妻制动物。按照宗教道德情操,一夫一妻制才是真正的人类,否则就和动物没什么区别,犯了卖淫的原罪后就会变成动物。

在大多数国家,一夫一妻制是合法的婚姻制度。在这些地区,如果仍然已婚的配偶与第三者结婚,或者同时与两人以上结婚,就会触犯刑法中的重婚罪。此外,一些国家可能出于道德或优生优育的观点,为避免直系或旁系血亲通婚,以法律明确禁止其性行为,这样会增加遗传性疾病的概率或生出畸形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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