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如何评价东汉名将虞诩?


虞诩(?—137年),字升卿,小字定安。陈国武平县(今鹿邑武平)人 。东汉时期名将。最初被太尉张禹召为郎中,历任朝歌县长、怀县令,平定朝歌叛乱。任武都太守,以增灶计大破羌军,安定一郡,治理武都政绩卓然,深受爱戴。后任司隶校尉、尚书仆射、尚书令等职,为官清正廉明,刚正不阿,多次得罪权贵。一生九次遭到斥责,三次被依法惩处,但他刚正的性格,一直到老都不改变。虞诩的祖父虞经,任郡县的狱官,办案公正,存心宽厚,推己及人。每逢冬月案件上报时,常为之流泪。当时,长吏、二千石让百姓犯罪的要用钱赎买,叫做“义钱”,假说替贫民储蓄,郡县的守令却借此贪污。虞诩上疏说:“自从永建元年以来,穷苦百姓公开揭发收受百万钱以上的长吏,为此事争议不休,惩罚官吏百姓数千万,但三公、刺史却很少举报。永平、章和年间,州郡用走卒钱贷给贫民,司空查劾处理,州及郡县皆以罪罢黜。现在应该遵照从前的典章制度,废除一切权宜的办法。”顺帝下诏书准了虞诩的报告,严厉批评了州郡。谪罚输赎的制度从此禁止了。之前,宁阳县的主簿到朝廷,申诉宁阳县令枉法积压六七年不处理。主簿上书说:“臣是陛下的儿子,陛下是臣的父亲。臣的奏章多次传达,但还是不被理睬,臣难道可以至匈奴单于那里告怨吗?”顺帝大怒,拿了奏章给尚书看,尚书判他是大逆不道。虞诩驳辩说:“主簿所告发的,是君父所怨恨。多次上奏没有传达,是有关部门的错误。愚蠢的人,不用滥杀。顺帝帝采纳了虞诩的话,打了他一顿板子了事。虞诩因此对各尚书说:“小人有怨,不远千里,断发刻肌,下定决心到朝廷告状,你们不管,难道适合作为臣子的道义吗?你们与那些贪官污吏有什么关系,与怨人有什么仇呢?”尚书听到的都汗颜无地。虞诩又上言说:“尚书郎是要职,做官的阶梯,现在有的一郡就有七八人,有的一州都没有人,应该让他们之平均一些,来满足天下的希望。”虞诩的不少奏章议论,大多都被采纳。虞诩喜欢揭发坏人,从不回避。多次因此得罪权戚。曾经遭到九次斥责,三次被依法惩处,但他刚正的性格,一直到老都不屈服。永和(136年—141年)初年,虞诩升任尚书令,又因公事免官。朝廷想念他的忠诚,再次征召他,正好虞诩去世了。虞诩临终时,对儿子虞恭说:“我为朝廷办事,正直无私,自己做的所有事情无愧于心。后悔的是做朝歌县长的时侯杀贼数百人,里面哪能没有冤枉的,到现在二十多年了,家里再没有增加一口人,这是因为我获罪于天的缘故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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