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队的历史?
1995,公安部从武警总部分出消防、边防、警卫三支警力,原来由自己领导,直接领导。
1996年,军委将解放军第二步兵师划归武警内卫部队,组建十四个机动师。同年,武警总部升格为大军区,从公安部分离出来,直接受军委和国务院领导。从此,武警和公安没有隶属关系。
武警脱离公安部后,消、边防、警种三类警种仍归公安部,称为“公安现役部队”。
现役公安部队不隶属于武警部队,而是纳入武警序列,受武警部队军事指导,统一实行现役制度和武警军衔制度。这就是为什么公安消防队又叫武警消防队——武警灭火的“武警”指的不是武警部队,而是武警序列。
公安部消防局(部七局)是消防部队的最高机关,为兵团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治安总队(又称“公安厅/市公安局消防局”),省级总队为师级,市级总队为副总队级;
各地、州、市设立公共消防支队(又称“市局消防支队”),为团或高级副师级;
支队以下是旅(营)、中队(连)、排。
各级公益单位由上级单位和公安机关管理。比如支队归总队和市公安局管理,支队领导的党内职务由市局任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