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当历史
典当,又称当铺、典当行、典当行,是以衣物等物为抵押物,在主人赎回时收取高额利息的机构。
从放贷来看,其性质类似于银行;但不同的是,“存款”是被大幅贬值的实物,利息高得惊人。
中国的典当自古就有,早在南朝(402-589)就出现了。
它最早出现在南齐(480 ~ 502)的寺院里。
寺庙不布施,而是用金库存放的钱供人质借贷,金库始终盈利,也被称为“长寿金库”。
唐朝以后,都是富家开的。
南宋时,杭州“富人家府库,城内外数十处,收藏数千万。
”(宋·吴《梦梁录》)。
明代私人经营兴起,开始称当铺或典当,成为一种带有高利贷性质的金融行业。
到了清代,典当业进一步发展。到了咸丰、同治之交(1861 ~ 1862),杭州所有典当业都因战乱而停业。
从同治三年(1864)开始,卒年复一年的重新发展和补充。
历代典当的名称也不尽相同,如“质库”、“质店”、“解库”、“寿库”等。
利息最重的是较小的典当,称为“当铺”、“小当铺”或“小当铺”。
在乡镇,有的典当将抵押的物品转移出去,称为“充当典当”。
典当交易后,典当方出具收据,称为“当票”。
上述项目、抵押和应收利息已列明。
质押期限从六个月到十八个月不等(月息)。
逾期不还,典当将没收其抵押物。
典当贷款的金额一般不到实物价值的一半。
在旧社会,大多数当铺老板都是劳动人民。
他们没有办法贷款,很绝望。生活所迫,他们不得不踏入典当的黑漆大门,将仅有的衣物伸向高高的柜台。
解放后,典当行一度倒闭。
时隔30年,虹口区南浔路203号门楣上方嵌有六个镀金大字的“上海恒源典当行”招牌重新出现在街头。
现在有很多人去“典当行”解燃眉之急,但主要经营对象是一些个体户。
比如换季的时候,买卖衣服的个体户把不合时令的“冷货”放进典当行,赚取周转资金。虽然利率比银行贷款高,但比旧社会的典当行低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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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典当业历史发展概况
中国的典当业历史悠久,名称多次变更。《大英百科全书》认为,典当行是“接受家庭用品或个人财产作为抵押品,并借钱给顾客的行业”。
《美国百科全书》将典当行定义为以财产作为抵押向个人放贷的机构。
据《辞源》1981版记载,典当行为:“旧衣铺。
《经济大辞典》(1983版)认为,典当行是“中国旧时代的金融机构。”
由此可以得出结论,典当行是以抵押为借贷条件的特殊机构。
南北朝时期,寺院经营此行,称为“质行”、“质宅”、“质宅”。唐宋典当行又称“质仓”、“解仓”、“寿仓”、“标仓”、“标铺”、“玺仓”。元代的典当行叫“谢殿库”、“谢殿铺”。明清时期的典当行,直到今天都被称为“当铺”、“典当人”。
典当业是人类社会发展中最古老的行业,在中国有着悠久的历史。
有文字记载的典当活动,距今已有1600多年的历史。这1600年的中国典当历史,可以说起源于南朝佛寺,盛行于唐五代,确立于南北朝,兴盛于明清,衰落于清末民初,复兴于当代改革。
其间,由于战乱不断,典当业几经沉浮。
有鼎盛和繁荣的岁月,也有消逝的岁月。
最早的典当活动始于南朝,公元420年由一座寺庙经营,名为质行。
唐代,典当业有了新的发展,在社会生活中获得了合法地位。
唐朝贞观年间(627-649),不仅寺院由民间经营,也有达官贵人经营。
当最小文本为20时,最大文本为120。
当时1000文等于一钱,买一桶米要四钱。
当前周期最短为1天,最长为52天。
唐朝经营方式灵活,资金周转快。
两宋、北宋时期(1103),惠宗发函要求官办典当行,并要求设在摊贩集中、商业繁荣的集镇。
宋代典当行主要设置“古店”、“古当”。一些粮商出于融资的目的,把粮食放了出来。价格低的时候,他们把收购的粮食抵押给典当行,然后用贷款买粮。如此循环往复,按需收集。
晋朝,晋朝是我国历史上很短的一个时期,也是典当业发展史上很有特色的一个时期。
1163年,* * *颁布了管理良好的典当法。
法律规定,当这本书按七折估价时;利率规定为每月一分,活期规定“过了两周年,越不赎回,就下架卖。”
“也就是目前的两年,允许延长一个月。
到期可以不赎回卖出;明确规定了当票的书写内容和典当行对典当人损失后的赔偿责任,并要求每月向社会公布,秉公办事,违法必究。
金代是典当业不断发展和完善的时期。
到了元代,典当行呈减少趋势,僧办典当行逐渐退出历史舞台,只有私人典当行存在。
明代私人典当行非常繁荣,大量商人加入典当行的行列。明朝万历三十五年(1607),河南省只有213家典当行。
随着私人和商业经营的繁荣,一些官僚政客也涉足典当业,促进了典当业的发展。
(未完待续)(张红献曹浩静)://中拍联/新闻//2005-4/2005420145039。
典当业的历史机遇和发展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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