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榄镇的历史沿革

小榄是古代珠江口海湾中的几个小岛。秦汉时期,大岚、小榄属南海郡,隋唐时属南海郡,宋代仍属南海郡。它在永宁镇被称为朝库里,这是一个沿海地区,因其形状像橄榄的山丘而得名。

南宋绍兴二十二年(1152),设立象山县,南海县划入的永宁乡朝居里更名为宁安乡(含大榄、小榄)。宋末,香山村从浩潭迁到县城北大兰村边后,中原人南迁。南宋咸淳年间,人们从南雄诸暨巷逃往南方,骤然增多,人口倍增,才编了一个库。

元代(1279-1368)采用宋制,地名不变。

大兰和小兰隔着一条河。明朝洪武年间,香山公司考察陈仲。在他任职期间,河上修建了双梅桥(俗称“拱桥”)将他们连接起来。明洪武十四年,改杜芳为乡,宁安乡大兰、小榄分离,定名为大兰都。明洪武二十七年,有18守备部队进驻大兰、小兰,开垦荒地进行种植,逐步扩大耕地面积。随着岁月的变迁和人口的繁衍,居民逐渐迁到小榄,形成了集市。

清康熙三至八年间(1664-1669),始于康熙三年十月十九日的大兰都城迁移,是历史上的一次大灾难。统一后仍称大兰都,人们迁回原籍恢复生产生活。清雍正三年(1725),香山司管大兰渡、固镇(当时为黄旗渡)、海州政务。清乾隆初年(1736),古镇划归大兰都城管辖。清嘉庆七年(1802),大兰都的大兰、小兰两个村还叫蓝翔。清道光七年(1827),古镇复归黄岐都城;大榄改名为榄都。清光绪元年(1875),固镇、草埠并入大兰都。清光绪六年,改都为镇,都称兰镇(小榄部分称兰乡)。蓝翔山清水秀,风景独特。别称“兰山”“兰溪”,又因小榄人爱菊,俗称“小柴桑”。

清二年(1910),兰镇改为象山县为第三区,共分十三段,总面积259.08平方公里。

从辛亥革命到民国初年(1912-1915),“村约”改名为“公局”(又称公约),仍然实行自治。台兰和小蓝被分为东、南、西、北、中五个区,西海由18个区统一。

民国十二年(1923),象山县第三区兰乡称小榄镇,为区所辖乡,镇建制之初。市镇事务由“公局”人员管理。

民国三十五年(1946)九月,钟山县政府先后取消了六个区的建制,县降为67个乡。

民国三十六年(1947),中山县第三区行政撤销,县派教官指导乡镇工作。1949、165438+10月,钟山县人民政府设置区制,仍称第三区,辖1镇、13乡,废除保甲制。镇名方,区名项、蔡。1950年6月,小榄镇成立临时政府委员会(9月称人民政府委员会)。

1951 6月,人民政府委员会结束,乡小榄镇人民政府成立。

1952年7月,三区分为上下两区。上三区位于古镇,政府在刘放苏家庙。小榄镇下三区政府原中央民族学校(西集、秀峰两李氏宗祠)。8月,配合农村土地改革运动,成立了中山县小榄镇城乡联络委员会。

1952,11,小榄镇升格为区级镇,镇政府进驻半农巩俐庙和禾丰书院(1956,6月改建为砖木结构二层小楼)。

1959-1960,小榄镇下辖小榄公社东区钢铁营和北区乡沙口村。1959年6月,小榄镇管理区(营)更名为镇人民公社社会事务委员会(又称管委会),营、连、排、班军事化建制被取消。

2月1960,1,城郊生产大队和园林管理处合并,组建程菊农场。1966,更名为宏伟农场;1968,更名为程菊农场;1974,更名为小榄镇农场。

1966年6月,小榄人民公社、小榄镇人民公社分别称为临时生产委员会(临时生产领导小组);1967年5月,又叫“抓革命促生产”委员会(简称“抓促”);1968年2月,小榄公社、小榄镇公社分别成立革命委员会。

1973年7月,根据县革委会文件精神,小榄所有大队、乡镇名称全面恢复原名。

1986 65438+2月3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中山市撤销区办事处设立镇(街道)制的批复》保留小榄镇,在原小榄区分出的高沙、裕民、乐瞳、兆龙、仪陇、东升、新城、永胜等8个乡镇设立吉隆镇(18)。其余永宁、九洲集、东、西、北、复兴、沙口、朱元、列东、李安东、宝丰、列西一、列西二、鸡东一、鸡东二、鸡西等16个乡镇划归小榄镇管辖,新设小榄镇。1987 65438+10月1共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