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的历史沿革

福建省人民政府

1949八月17中国人民解放军占领福州后,经中共中央批准,福建省人民政府于八月二十四日在福州成立。1950 65438+10月16 ~ 22日,福建省人民政府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召开,经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批准的福建省人民政府委员会正式成立。1951 12 15 ~ 25日,福建省各界人民代表第一次会议召开,选举产生了福建省人民政府委员会。

建国初期,福建省人民政府由华东军政委员会直接领导。1954年6月至19年6月,在国务院领导下,是福建省最高行政机关,实行会员制和民主集中制,集行政、立法、司法于一体。其职权:(1)统一领导和监督专署及所辖县、市人民政府的工作;(二)执行和转发国务院和华东军委的决议和命令,发布职权范围内的决议和命令,并且检查它们的执行情况;(三)省人民代表大会通过并经特委或华东军政委员会批准的决议的执行情况;(四)制定地方性暂行法规,报华东军政委员会批准或备案;(五)废止或者修改本机关、县、市人民政府或者所辖的人民代表大会同上级人民政府相抵触的决议和命令;(六)审查所辖各机关、县市的财务概算或预算、决算。编制全省财政概算或预算、决算,提请省人民代表大会审查批准,报华东军政委员会审查批准;(七)提请华东军政委员会和中央人民政府任免或批准主任、副主任级行政人员的任免;任免或者批准任免正副处级行政管理人员和未经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正副处级行政管理人员,以及省政府工作部门。

福建省人民委员会

福建省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2005年2月6日在福州召开。根据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委员会组织法》,会议决定于2005年2月6日将福建省人民政府更名为福建省人民委员会。

福建省人民委员会实行会员制,受国务院直接领导。其职权是:(1)领导所属部门和下级人民委员会的工作;(二)根据法律、法令、省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议和命令,规定行政措施,发布决议和命令,并且检查它们的执行情况;(三)主持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召集省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向省人民代表大会提出议案;(四)停止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不适当的决议,改变或者撤销下级部门和下级人民委员会的不适当的决定;(5)负责编制和执行全省国民经济计划和预算;(六)管理税收、市场、交通、公用事业和地方国营工商业,领导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七)领导农业、手工业生产和互助合作;(八)管理文化、教育、卫生、优抚、救济、社会福利和兵役工作;(九)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共财产,维护公共秩序,保障公民权利,帮助本省少数民族聚居的地区实行区域自治,发展政治、经济和文化建设;(10)任免省人委各委员会参事、委员,省人委办公厅主任、副主任,专员办副专员,高级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省属高等院校院长、副院长,省属专业银行行长、副行长,相当于主任、副主任的人员。

1966年5月,中共中央发出五月十六日通知,福建省“文化大革命”开始。“文革”浪潮从学校推向社会,全省各级党政机关受到冲击,陷入瘫痪。1967年2月,中国人民解放军福州军区、福建军区奉命介入局部地区,实行“三支两军”(支左、支农、军管、军训)。同年5月11,经中共中央批准,福建军控委员会在福州成立。福建军控委员会成立后,立即接管并接替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委员会的工作,但省长、副省长职务不撤。直到1968年8月福建革委会成立,才免去省长、副省长职务。

福建省革命委员会

1968年8月4日,福建省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未能举行选举时,经中共中央批准,福建省革命委员会成立。福建省革命委员会由军队、地方干部和群众代表组成。党政统一,行政、立法、司法统一,实行统一领导。

1971 3月,中共福建省委恢复工作,党政分开。福建省革命委员会是福建省的行政机关。福建革命委员会由147名成员组成。福建革命委员会成立后,福建军事管制委员会结束。

1975 65438+10月,第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修改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根据修改后的章程,福建省革命委员会同时成为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和福建省人民政府的常设机关。

1976 10中共中央粉碎江青集团后,福建革命委员会仍与中共福建省委合署办公,由省委第一书记廖任省革命委员会主任。

福建省革命委员会的职权:(1)保证法律法令的实施;(二)执行国务院的决议和命令;(三)领导全省的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四)管理全省的行政工作,按照规定的权限发布行政决议和命令;(五)负责审查和批准地方的国民经济计划、预算、决算;(六)维护革命秩序,保障公民权利;(七)依法任免国家公务员。

福建省人民政府

1979年2月23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福建省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召开。会议选举了省长、副省长,成立了福建省人民政府,撤销了福建省革命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