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隶总督署的历史背景
直隶总督地位显赫,集军务、行政、盐务、河道、北洋大臣于一身,权利已大大超出直隶范围。因为直隶地处荆轲,镇守京师,稍有动荡就会危及朝廷,所以直隶总督的头衔最为重要。
总督作为朝廷派出的任命官员,逐渐形成了官制。自明代清朝设立北京以来,巡抚、巡抚的设置进一步制度化,清初出现了一段总督并存的时期。很快,总督由临时派遣变为定制,由专事军务变为军民一体,实际上成了该地区的最高军政长官。直隶总督权力很大。一般是二等官员。凡是有大臣头衔的都是二等官员。掌管省内官员任免、军队控制、诉讼审判、外交处理、问题咨询、省规定制、年度账目审核等。涉及政治、经济、军事等方面,代表清政府的管理方,对朝廷负责。
直隶是皇帝脚下的重要地方,地位尤为重要。直隶总督经历了从中央管辖到地方管辖的过渡时期。统一军队是总督的职责。直隶总督除了维护地方治安,还负责保卫首都。所以当时有诗:“三都辅政,守都。”说明朝廷对直隶总督统军保卫首都特别重视。从雍正二年(1724)李任第一任直隶总督开始,到三年(1911)张任代理直隶总督为止,187年共有75位直隶总督,任职99次,有的仅任职几个月,任职五年。其中,李鸿章的任期最长,他三任,长达28年。这种平均不到两年的频繁更替,不仅仅是因为一些督抚的去世、免职或降职,也是清朝中央政府控制地方官员的一种手段,因为朝廷怕地方官员长期住在同一个地方,难以控制,认为适当更换可以避免这种弊端。
直隶总督署的前身可以追溯到元代,是顺天道总督府所在地。明代为保定府署、大宁署、参谋署。雍正七年(1729),原直隶总督升任直隶总督,仍驻保定,故在原有基础上重修总督署。清朝灭亡后,先后为直隶军政监察署、于访团部、河北省人民政府、中共保定市委所在地。直隶总督署严格按照清代制度建造,东西宽约130m,南北深约220m,总面积30,000m2。隔着更多的路,衙门分为东、中、西三路。主体部分建在南北中轴线上,即中路包括大门、仪门、大堂、二堂、官邸、楼等。,并配有左右厢房等。第三湾黑门之上,悬挂着雍正帝题写的“直隶总督署”的牌匾。封闭的格局,凝重的氛围,给人一种希望。其他辅助建筑如花厅、幕府大院等分别位于东、西路。这些建筑都是布屋顶的小型硬山建筑,是典型的北方政府建筑。
在中国近代史上,直隶总督署与许多重大事件直接相关。光绪二十六年(1900),义和团运动如火如荼,保定是义和团运动的重要中心。同年5438年6月+10月,英法德意侵略军入侵保定,总督府被占领。遵照李鸿章的指示,直隶总督廷勇等留在总督府的官员下令直隶驻军离开省城,任由侵略军烧杀抢掠。但侵略者在总督府大堂诬陷他人纵容“拳匪”杀洋人、烧教堂,并对廷勇、沈家本等官员进行审判,判处死刑。外国侵略者坐在总督府大堂审判中国官员,是中华民族和直隶总督府历史上的奇耻大辱,也是落后必挨打的惨痛教训。
李鸿章在任期间,代表清政府签订了《烟台条约》、《中法越南条约》、《马关条约》、《中俄条约》、《辛丑条约》,指挥了1894-1895年中日甲午海战,北洋水师全军覆没。1900年,英法德意联军入侵保定,直隶总督李鸿章指示他在外地“以礼相待”,侵略军烧杀抢掠。165438+10月6日,以英国人少将·加斯利为首的侵略军坐在总督府中央,将直隶总督丁勇等人捆绑起来,跪在大堂里,发动斩首。这是保定直隶总督署历史上唯一的一次“审判”,留下了耻辱的一页。李鸿章的得力干将袁世凯执掌大权十余年。他以训练新军起家,后来成为国贼。历经沧桑的直隶总督署,承载了74任总督的功过,积淀了丰富的历史内涵。成为清朝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的一个缩影,可谓“一个总督署,半个清史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