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举制度和军功奖励是否属于郡县制下的官僚制度?官僚主义到底是什么?

不是一个概念!

科层制是指所有大中型组织中由经过培训的专职人员组成的行政组织。18世纪,当人们第一次使用“官僚主义”这个词的时候。把它当成一种新的政府形式,认为公益精神的维护得益于官僚和官员。

科举制度建立于隋朝,在唐代逐渐完善。当然,它的积极意义是巨大的,至少它比以前的《石头记》和《九品钟政》进步了不少。当然,其积极意义也不容忽视,详情可百度。

魏变法最早,提出“吃得苦可以立功”,而不是以“亲戚、朋友”、“功劳”作为奖励标准。实际上已经具备了军旅骑士的性质。吴起在楚的变法,“使国君后裔第三次受爵,定降百官”,再用降爵“选拔修行之人”,也具有军功爵制的特点。秦国是实行军功爵位制度最彻底的国家。秦的武爵制度最为典型,对当时和后世的影响也最大。军事爵位史书中的记载,从商鞅变法就可以看出来,也是最明确的,是秦国强在东方六国的重要政治军事举措。

所以这些制度不能称为官僚制度,而是国家的政治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