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国后,实行一夫一妻制。历史遗留的“小妾”问题应该怎么处理?
众所周知,在中国古代,男人可以娶三妻四妾。即使在民国,有钱有势的军阀也会请几个妃子进衙门。
然而,虽然男人过去有几个妻子,但实际上只有一个妻子。换句话说,中国自古以来就是一夫一妻制,但所有的第一任妻子都被称为小妾。新中国成立后才在法律上禁止男性多婚。
在人们的想象中,这些大妈几乎是一夜之间被扫地出门的。他们不仅遭受了许多流言蜚语,而且许多人都很孤独,没有任何生存能力。他们究竟该如何生存?
为了照顾这些嫔妃的生活,1950年颁布的婚姻法正式明确规定了一夫一妻制,但也作了附加规定,即如果解放前已一夫多妻的妻子在婚姻法颁布后没有提出离婚,其婚姻关系可以继续。
当然,有的朋友可能会问,民国初年不是宣布一夫一妻制了吗?
没错,但当时的政权基本都是前朝(尤其是北洋时期)的官员和军阀把持。他们深受传统观念的影响,无法同时限制自己的欲望。所以实行一夫一妻制只是喊喊口号,摆摆姿态,纳妾之风依然盛行。比如袁世凯有九个妃子。
那时候,妻子需要媒妁之言才能成亲,妾只需要出嫁妆,用小轿子抬回家。
可见两者的地位是不对等的。所谓妾室,只是用来满足男人的生理需求或者传宗接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