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明理学的主旨是什么?

“理”先于天地而存在,居于主导地位。它提倡“穷理”学习。与朱的主观唯心主义相反,它提出了“宇宙即我心”的命题。明代王守仁进一步发展了陆九渊的学说,认为“心外无物”、“心外无理”,并断言心的“清明”是宇宙万物的根本。明代的王廷相和清初的王夫之、颜元都反对朱成和王陆。戴震的《孟子略》以“理在欲”为结论,指出“后儒以理杀人”,对理学进行了有力的批判。

理学是儒释道三家融合的产物。它是儒家吸收了道家、佛家的有益内容,注入了哲学因素,包括人与自然关系的形成,而形成的一种更为理性、思辨的思想体系。

程颢、程颐:将理学的最高范畴定义为“田丽”(这里的“田丽”是封建等级秩序和道德规范,或者说是以“三纲五常”为核心的封建伦理道德),主张事先处理,直接将田丽与伦理道德联系起来,认为“人伦也自然”;提出了“分物知知”的认识论,将知、真、天联系起来。

朱主张正义是道德规范的“三纲五常”,强调“存天理,灭人欲”;通过学习和实践(“向物学习”)提高自身修养的目的是为了理解道德的善,而不是为了寻求科学的真理;朱是历史上仅次于孔孟的儒家大师。

朱成的理学适应了统治者的政治需要,成为南宋以后长期占据统治地位的官方哲学,有力地维护了封建专制统治。但是三纲五常的教导,严重束缚了人们的思想和生活。朱的学术思想对日本、朝鲜和欧洲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南宋时期,理学发展为心学,陆九渊是心学的开创者。他的核心命题是“心即理”,也就是说,原初的心就是正义——世界的本源就是心。名言:“宇宙即我心,我心即宇宙”王守仁是心学的集大成者,宣扬“心外无物,心外无物,心外无理”。在认识论中,他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