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的历史

曾几何时,尤其是在大陆法系国家,知识产权被称为无形财产权,被纳入财产权(与财产权、债权并列)。从此,“知识产权”一词开始在世界范围内流行,尤其是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成立后,完全取代了“无形财产权”一词。至于知识产权和财产权的划分,那是因为知识产权有自己的特点,和财产权有很大的区别。

知识产权包括哪些权利,也就是说,如何对知识产权进行分类,不仅是一个理论问题,还涉及到国家法律和国际公约的规定。《建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1967)第二条第八项规定,“知识产权”包括下列相关的财产权: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或著作;表演艺术家的表演、唱片、录音或广播;人类通过努力在各个领域的发明;科学发现;工业产品设计;商标、服务标志以及商号和标志;以及工业、科学、文学或艺术领域的所有其他智力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