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管理特种水产养殖许可证

特种养殖农户向渔业主管部门申请取得水生野生动物利用许可证,包括水生野生动物捕捉许可证、水生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水生野生动物运输许可证、水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许可证。

1.受法律保护的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包括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的国家一、二级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的水生野生动物,广东省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以及上述物种的驯养繁殖和管理(我区常见的有:三线闭壳龟、毛喉拟水龟、 黑颈龟、黄缘箱龟、安娜龟、东方龟、甲鱼、红珊瑚和美丽的硬仆骨)大鲵、龙鳍、鼠斑、苏眉、锦绣龙虾、中国龙虾、中国鲎、鲥鱼、海马、鳄鱼、史氏鲟、俄罗斯鲟、杂交鲟和所有种类的闭壳龟)。

2.凡需要捕捉、驯养繁殖、运输、展览、表演、出售、收购、进出口水生野生动物或其产品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依法向渔业主管部门申请取得水生野生动物利用许可证,包括水生野生动物捕捉许可证、水生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水生野生动物运输许可证和水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许可证。

3.未依法取得相关证照或者未依法捕捉、驯养繁殖、运输、经营水生野生保护动物及其产品(含人工驯养繁殖)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最高可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