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中国中央银行的演变。
答:清、北洋政府时期,户部银行(1905开业,1908改组为大庆银行,1912再次改组为中国银行)和交通银行(1908开业)都部分行使中央银行职能。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1928在南京成立中央银行行使职能。但在1942之前,国民党控制的四大银行,即中央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中国银行,都享有纸币发行权。直到1942之后,央行统一货币发行,统一代理国库,统一外汇管理。
新中国的中央银行是中国人民银行。它是在基础银行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1948在石家庄成立,1949随解放军进京,总部在北京。中国人民银行和苏联、东欧原社会主义国家的银行一样,一度是“身兼二职”,既办理全国的工、农、商信贷业务和城乡居民储蓄业务,又履行中央银行的职能,即代理国库,垄断货币发行权,管理全国金融业。这种“一元化”的银行体系有利于资金的集中配置,对我国社会主义工业体系的建立起了很大的支持作用。但是,这种政企分开的体制也有很大的弊端。特别是改革开放后,新的金融机构、金融服务和金融方式不断涌现,金融管理日益复杂。客观上要求人民银行脱离具体的存贷款业务,行使中央银行的职能。因此,在1983年9月,国务院作出决定,中国人民银行不再经营工商信贷和储蓄业务,而专门行使中央银行的职能,以加强信贷资金的集中管理和综合平衡。这标志着中国银行体系的一个重大转变,即从复合型中央银行体系向单一型中央银行体系转变。单一中央银行体系的建立标志着中国金融体制改革迈出了重要一步。但是,要真正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完善的中央银行体系,还有许多问题需要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