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药是什么时候发明的?
火药是在唐朝发明的。
火药又称黑火药,是由硝酸钾、木炭和硫磺机械混合而成。它是一种能在适当的外界能量作用下迅速而有规律地燃烧,同时产生大量高温气体的物质。在军事上,主要用作子弹和炮弹的推进剂,火箭和导弹的推进剂以及其他驱动装置的能源,是弹药的重要组成部分。火药是中国四大发明之一,也改变了人类战争的历史。
火药的现代应用范围如下:炸药在军事上可用作炮弹、航空炸弹、导弹、水雷、鱼雷、手榴弹等弹药的爆炸装药,也可用于核弹的引爆装置和军用爆破。在工业上广泛应用于采矿、筑路、水利建设、工程爆破、金属加工等,在地震勘探等科技领域也有广泛应用。
火药发明的历史
唐朝末年,火药已经用于军事。天佑元年(904年),杨行密率军围攻,引郑(带兵火烧,烧龙萨满,引壮士先登城,被子急)。这里所说的(飞火)是指(火炮)和(火箭)。(火炮)就是把火药做成环形,点燃吊线,用投石机扔出去;火箭就是把火药球绑在箭下,点燃引线,用弓射出去。
到了宋朝,战乱不断,加速了火药武器的发展。北宋政府建立火药作坊,陆续制造出以燃烧性能为主的火药箭、火炮等武器,以及霹雳、霹雳等爆发力强的武器。南宋1259年,制造了一种以巨竹为枪管,内装火药的火枪。元代又出现了青铜铸矛,称为(将军铜)。这些武器都是由火药爆炸驱动的,在战争中已经显示出前所未有的威力。
12和13世纪,火药首先传入阿拉伯国家,随后传入希腊、欧洲乃至全世界。它促进了人类社会的文明和进步,推动了经济、科学和文化的发展。直到14世纪中叶,英国和法国才有火药和火器的使用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