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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拯(999-1062年7月3日),名叫石人。庐州合肥(今安徽合肥肥东)人。北宋名臣。天盛五年(1027),包拯进士。厌倦了监督御史,他曾建议训练士兵,选拔将军,充实边境储备。曾任三司使和JD.COM、陕西、河北道转运使,后以三司使副使身份入朝,请求朝廷允许盐解交易。

我知道建议庭的时候,多次谈到非法权贵。又授龙图阁学士、河北转运使,调任颍州、阳州,授开封府知府、钦差顾问权、三司使等职。嘉祐六年(1061年),升任枢密使副使。作为天章阁和龙图阁的前学士,被誉为“包”和“包”之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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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公的主要贡献:

包拯在执法方面的公正和正直尤其受到称赞。在天长县时,包拯遇到了一件棘手的案子。一天,一个农民来到县政府,控告歹徒割掉了他牛的舌头,要求抓住罪犯。

割下牛舌无利可图,包拯断定这一定是仇家的报复,于是下令农夫杀牛卖肉,以吸引罪犯。在宋朝,宰牛是违法的。正如包拯所料,割牛舌头的人看到牛主人杀牛,想加重自己的罪行。果然,他去县衙举报,中了圈套,谜底解开。

包拯在执法上的正直,在他来到泸州时得到了充分的体现。泸州是包拯的故乡。当他被任命为周知时,他的亲戚和朋友认为他们可以得到他的庇护,他们在法律之外做了许多欺凌甚至扰乱政府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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