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的历史遗产
法律分析:根据相关规定,农村实行各村集体土地分割,近年来实施的农村土地改革也明确了土地的权属。现在很多村民都陆续拿到了农民的承包土地经营权证。但是对于集体土地,没有承包到户,由村集体管理的那部分,流转的时候往往会出问题。这个问题就是土地的边界不清晰,村集体总是拿不出有力的权属证明,就会引发一系列的土地纠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第三百六十条明确规定,宅基地、土地等非私有财产不能继承,但允许继承房屋或者地上附着物。有村民认为,宅基地和承包地最终都是自己的,家里老人去世后,应该由子女继承。这样就会出现“一户多房”的问题,人均占有耕地会因为继承而不平衡,从而引发一系列的土地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