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说“美国屠杀了几千万印第安人”很可笑
很多人在攻击美国历史的时候,往往会宣称美国“消灭”了印第安人,而他们所谓的证据就来源于这样的数据:据说在西方人到来之前,北美有几千万印第安人,1998年只剩下一百万,所以可以得出结论,美国在西进运动中消灭了大量的印第安人。第二个所谓的“证明”是18结尾的一条美国法律:一个印第安人的头皮可以换取50-75美元的奖金,于是他们认定美国政府策划了印第安人的“灭绝”。
但只要仔细分析就会发现,这个所谓的数据是经不起推敲的:众所周知,人口增长是生产力发达的水平。在西方人到达美洲之前,80%的北美印第安人依靠捕鱼、狩猎和采集为生,剩下的20%依靠非常原始的畜牧业、养殖业和刀耕火种式的耕作。这种水平的生产力都难以养活,别说几千万人,就算是几百万人。中国古代有世界领先的农业技术,但人口徘徊在几千万。青铜器不多的印度土著是如何接触到中国人口的?
第二,城市的出现是人口增长的结果。如果北美有几千万人口(有人说是3000-5000万),那么哥伦布、亚美利哥等人登陆后看到的应该是数不清的村庄、一望无际的农田、密密麻麻的道路和巨大的城市。但现实是,当时的北美(不算南方的阿兹特克帝国),连部落联盟的首都都只有几千人,根本没有像样的大城市。相反,有许多无人区,如路易斯安那州。如果北美有几百万或者几千万人,这种情况绝对不会发生。所以1500前后,北美总人口不会超过百万,也不会有几千万的土著。
第三,美国政府确实颁布了一项法令,悬赏杀害印第安人,但那是什么时候的事呢?当时北美十三个州大部分都和印第安人有冲突,土地冲突是最严重的一个。美国政府的军事力量与印第安人相比并不占优势,因此不得不采取这种法律来缓解对抗的不利局面。在后来的西进运动中,美国人依靠经济优势逐渐占领西部各州,一次次排挤印第安人,而不是靠大规模屠杀来解决问题。相反,野蛮的印第安部落非常喜欢剥白人的头皮。目前印第安人占美国总人口的比例很小,这是19和20世纪移民大量涌入美国造成的,其绝对数量实际上有所增加。
所以所谓“美国人屠杀印第安人”根本不能称为“大屠杀”,而应该称为“美国与印第安部落之间的战争”(而且不是内战,因为当时印第安人不承认自己是美国公民),比如克里克战争。称之为“屠杀”是可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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