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区划的历史渊源

行政区划起源于原始社会,发展于封建社会,完善于社会主义社会。

具体的历史推导过程如下:

在原始社会,人们以原始群体、血缘公社、氏族、部落、部落联盟等组织为单位进行生产生活,没有地域划分的概念,即所谓“大道之行,天下为公”(《礼记》)。简单来说,人既是自然人,也是社会人。他们需要在一定的地理空间中生存和生活,与他人打交道。为了让大家平等和谐地生活在一起,需要遵守一定的规则和约束,也需要有人来执行,也就是管理者。人类之初就形成了氏族社会,由部落管理,一群有血缘关系的人聚集在一起。也就是说,在一定的地域范围内,有一群遵循一定规则的人,也有一部分人因为身体或者经验优势而成为领导者。随着生产力的不断发展,剩余产品日益增多,分工也逐渐复杂化,需要有人进行专门的管理工作。此时,人、地、管理者、规则已经具备,行政区划的雏形已经初具。随着国家的出现,行政区划逐渐清晰固定。

行政区划随着国家的产生而产生。按地区划分行政区域而不是按宗族划分部落,是国家区别于宗族组织的一个基本特征。无论什么样的国家,行政区域的划分总是符合统治阶级的根本利益,同时兼顾政治、经济、文化、民族、地理、人口、国防、历史传统等诸多因素。随着现代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经济因素起着重要的作用。在资本主义国家,划分行政区域是为了巩固资产阶级的政权,便于劳动人民的统治,划分少数民族。

虽然行政区划因国家性质不同而具有鲜明的阶级性,但也具有一定的历史延续性。自秦朝(公元前2265438年+公元前0 ~ 206年)建立统一的国家,在中国实行郡县制以来,历代的行政区划都有变化,但变化都不算太大。英、法、美等国的行政区划是从19世纪继承和发展而来的。此外,在同一政权下,由于政治、经济、民族的变化,不同时期的行政区划也会有所调整和变化。20世纪70年代以来,西方国家有人主张行政区划改革,提出了对称、简化、协调的标准。有的还提出如何提高政府工作效率,管理好公职人员,但很少有切实可行的改革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