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党反腐倡廉经历了哪些历史阶段?

一、建国前的反腐败斗争

中国* * *产党诞生于1921,从1949成为全国执政党,经历了长期的革命战争和地下斗争。艰苦奋斗的环境,一方面造就了一大批忠于党的事业、勤政廉政的好党员、好干部;另一方面,在每一个历史转折点上,也有一些革命意志不坚定的人和投机革命者在剥削阶级思想的影响下走上了腐败的道路。因此,我们党历来重视自身队伍建设,坚决抵制剥削阶级的影响,防止和消除党内腐败。

1.大革命期间的重要通知

1924,双方合作,中国* * *产党队伍迅速发展。党员人数从1923的400多人猛增到1925的3万多人。随着党员队伍的扩大,不可避免地会有一些投机分子混进来,他们会利用革命的高潮来牟取个人利益。于是,中共中央于1926年8月4日发出了《关于坚决清理腐败分子的通知》。通知指出:“在革命思潮高涨的时候,就会有许多投机分子和腐败分子来到革命队伍中来。如果一个革命的政党允许这些不良分子,那就一定会使党腐化,不但不能完成革命任务,而且会被群众所拒绝。因此,我们应该坚决肃清这些不良分子,同他们进行坚决的斗争,以巩固革命阵营,树立党在群众中的威信。”这个《通报》是我们党发出的第一个惩治腐败分子的文件。说明党从小就非常警惕剥削阶级意识形态对党的腐蚀,郑重声明党根本不能容忍腐败。

2.土地革命时期的反腐败斗争

1929 65438+10月,毛泽东、朱德率领红四军主力离开井冈山,向赣南进军,迅速开辟了赣南、闽西革命根据地,形成了比井冈山时期更高的革命局面。但是,随着红军战争的胜利和发展,红四方面军党、军、基层政权中也逐渐出现了一些消极腐败现象。有些人不愿意在艰苦的农村创建根据地,想让红军开到中心城市大吃大喝。仍有少数人无视军令军纪,拿钱擅自离开,在大城市享乐。这些消极腐败现象严重影响了红军战争和根据地政权的存在和发展。于是,红四方面军党的第九次代表大会于1929至12在福建上杭古田村召开,并通过了著名的古田会议决议。决议除了明确党和军队建设的基本原则外,还提出了党和军队干部的廉政建设问题。《决议》分析了红四军党和军队中的一些消极腐败现象,如个人主义、小团体主义、享乐主义、平均主义等。,并指出其结果将削弱甚至完全摧毁党的战斗力,使党无法承担斗争的责任,从而造成革命的失败。决议强调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的重要性,要求用无产阶级思想建军治党。

随着革命形势的发展,中华苏维埃临时中央政府于19311年6月在江西瑞金正式成立。瑞金红色政权的建立,使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出现了代表人民利益、努力为人民服务的廉洁政府,成为广大人民群众抗击反动派的政治保证。然而,由于复杂的历史和社会原因,苏联政府中的少数干部也滋生了消极腐败。他们滥用公共资金,挥霍金钱,甚至犯下腐败罪行。当时瑞金县机关一个月在纸张上花了200多元(银),灯油花了126元。该县财政部会计科科长唐贪污各军政机关上交的结余款和粮票共计2000余元。这不仅破坏了党的优良传统和人民政府的声誉,也给革命根据地的财政带来了很大困难。因此,1932年2月,中央人民委员会发出了“帮助战争中的红军,实行节俭经济运动”的通令,要求地方政府立即展开反对贪污浪费的斗争,“将地方政府中的腐败分子驱逐出苏联”。1933 12中华苏维埃* *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执行委员会发布了关于惩治贪污浪费的指示,规定了“贪污公款五百元以上的,处死刑”等具体处罚规定。这场斗争历时两年零八个月,以1934+00年红军长征告终。这次反腐败斗争的特点是:①充分依靠群众。1932年3月,中央苏区成立了举报委员会,提出“要把举报运动变成广泛的群众运动”,把反腐败斗争引向高潮,形成了强大的声势和广泛的群众基础。②把反腐败斗争与廉政建设结合起来。中华苏维埃临时中央政府先后制定和实行了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一切重大的财政经济问题都要经过代表大会讨论和监督,真正体现了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调动了人民参与斗争的积极性。中央苏区还颁布了统一的税收条例和细则,建立了预决算制度和会议制度,便于群众监督。③重视干部的思想教育。1934 1毛泽东在第二次全国工农代表大会上作报告说:“财政支出应以节约为原则。应该让所有的政府工作人员明白腐败和浪费是大罪。反腐败和反浪费的斗争在过去取得了一些成绩,今后还会继续下去。节约每一个铜币,用于战争和革命事业,用于我们的经济建设,是我们会计制度的原则。”[1]

中央苏区的反腐败斗争是我党在民主革命时期探索廉政建设的一次重要尝试,为取得全国执政地位后的廉政建设积累了重要经验。

3.抗日战争时期的反腐败斗争

抗日战争爆发后,双方实现了第二次合作。我们党领导人民在敌后和边区建立了大片抗日根据地,建立了“三三制”民主政府。抗战时期国与国之间的合作极其复杂。国民党坚持“解散* * *,限制* * *,反对* * *”的方针。在经济上,根据地承认地主阶级的剥削,鼓励发展私营工商业。所以地主资产阶级的剥削意识,国民党的思想作风,必然会腐蚀我们的队伍。革命队伍中出现了生活第一、工作第二的消极思想,进而出现了腐败现象。这种现象在基层政权中尤为严重。鉴于这种情况,陕甘宁边区党委重新颁布了1926中央关于坚决清理腐败分子的通知,要求各级党组织和政府部门立即执行。1939年8月,陕甘宁边区政府制定了《惩治腐败条例(草案)》,其他各抗日根据地民主政府也颁布了类似的条例。陕甘宁边区高院1939受理贪污案件84件,1941受理15件,1941上半年受理36件。民主政府的反腐败斗争取得了显著成效。这次反腐败斗争的特点是:①执法严格,打击有力。根据各抗日民主政府颁布的惩治贪污法规,凡贪污1000元以上者,处死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如1933年参加革命的陕甘宁边贸局原副局长肖玉碧(时任清涧家具张家畔税务所所长),因挪用公款3050元被判死刑。因此,当地人民称陕甘宁边区为重奖清廉、反腐倡廉的典范。民主政府的名声迅速传遍全国,吸引了大批爱国人士到延安参加抗日战争。(2) * * *党员触犯法律,从重处罚。1937 10 10月5日,抗日军政大学第六队队长黄因逼婚未遂,在延河边开枪打死陕北公学学生同志。事件发生后,国民党《中央日报》大肆炒作“延安桃色事件”,造成恶劣影响。对此,有的同志认为,黄自幼参加红军,经过井冈山斗争和二万五千里长征,为革命作出了巨大贡献,在这民族危机的紧要关头,应当免除死刑。当地人也在谈论这件事。陕甘宁边区高级法院对此案作了认真研究,并经中央同意,判处黄死刑,并召开公审会,教育广大干部群众。在给审判长雷的信中,同志说:“黄过去的斗争历史是光辉的,今天它被处决了。我和党中央的同志们为此感到抱歉。然而,他犯下了不可饶恕的重大罪行...根据他的罪行以及党和红军的纪律,他必须被处死。正因为黄不同于一个普通人,正因为他是一个多年生产的党员,多年红军,所以不得不这样做。* * *生产者党和红军必须对他们的党员和红军成员执行比普通人更严格的纪律。”。[2] (3)把反腐倡廉与干部廉政教育结合起来。毛泽东在1938年的中共六届六中全会报告中强调:“党员,一个* * * *的生产者,在政府工作中,应该是很清廉、多劳少得的模范。* * *党员应该是人民的朋友,而不是他们的老板,是孜孜不倦的老师,而不是官僚主义的政客。* * *无论何时何地产生党员,都不应该把个人利益放在第一位,而应该服从于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所以,自私自利,消极怠工,贪污腐败,出尽风头等。是最卑鄙的;无私奉献、积极努力、克己奉公、艰苦奋斗的精神令人敬佩。”[3]后来,毛泽东又写了《纪念白求恩》、《为人民服务》来阐释革命人生观的光辉篇章,教育党员干部不要自私自利、独善其身、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4.解放战争时期的反腐败斗争

抗日战争胜利后,国民党政府派大批官员下山“摘桃子”,将收复地区的私营企业和房屋作为敌占区任意没收,然后据为己有。国民党的这种腐败和先发制人,必然会影响到党员中的一些不稳定分子。当时新解放区出现了一些腐败现象。因此,在1946年7月,毛泽东指出:“各地发生的腐败现象必须加以检查和纠正。”[4]1947年5月,东北行政委员会颁布了《东北解放区惩治腐败暂行条例》,其他各大解放区也颁布了类似的条例。首先,条例明确界定了腐败的范围:侵占或窃取土地改革中群众斗争成果的人;缴获的敌占区物资应公开上缴,私人保管;凭借政治地位或者职权,索取、勒索、收取财物或者收受贿赂的;侵吞或窃取公物、公粮、公物等。这些条例还规定了严厉的惩罚措施。比如在东北贪污两万斤以上高粱米的,判死刑或者无期徒刑;山西、河北、山东、河南规定,贪污小米市场价7000斤以上的,处死刑或无期徒刑。解放区严格执行惩治腐败条例,惩处了一批腐败犯罪分子。与此同时,中国人民解放军重新进行了“三大纪律八项注意”教育。“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创立于红军时代。根据各大解放区部队执行情况,毛泽东同志亲自修改,并于6月1947+00以解放军总部指示的形式重新下发全军,要求深入教育,严格执行。抗日战争胜利后短短的三年多时间里,解放区党政军的反腐倡廉建设与国统区的腐败现象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 *生产者党赢得了群众的支持,人民的愿望胜过百万军人。这是中国* * *生产者党能够用小米和步枪打败八百万国民党军队,取得全国胜利的重要原因。

二、建国后的反腐败斗争

1949 10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 * *生产党从领导解放区地方政权转变为掌握全国命运的执政党。这是一个很大的变化,也是* * *生产党面临的比革命战争更严峻的考验。

早在抗日战争时期,民主人士黄炎培就曾问毛泽东* * *产党如何才能避免“有始有终”的问题。毛泽东回答说:依靠民主制度和人民的监督。在中国革命即将取得全国胜利的时候,毛泽东在中共七届二中全会上郑重告诫全党:务必保持谦虚谨慎、戒骄戒躁的作风,务必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警惕资产阶级糖衣炮弹的进攻。根据毛泽东的提议,全会通过决议:不祝寿,不送礼,不祝酒,不鼓掌,不出地名。会后不久,党中央从河北平山县西柏坡迁到北平。毛泽东从西柏坡上车时,幽默地对周恩来说:我们要去北京赶考。我们去的是北京,不是李自成。我们永远不会是李自成。

1.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时期的反腐败斗争

在历史的转折点上,总有一些意志薄弱的人和投机分子会落后。新中国的成立,使一些党员干部产生了“革命终了”的思想,表现为邀功,不求上进,贪图享受,甚至走上了腐败犯罪的道路。为此,中共中央于5月1950日发出了《关于在党和军队中开展整风运动的指示》。主要内容是纠正各级领导干部中的骄傲自满、官僚主义、命令作风和少数人的腐败倾向,中心是加强党同人民群众的联系,以保持党的群众基础和工人阶级先锋队的纯洁性。这次整风运动以延安整风运动的经验为基础,采取“以史为鉴,挽救生命”的方针,通过学习文件,提高认识,自查自纠,组织帮助,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促进了国民经济的恢复和各项社会改革。但是,党员中仍有少数干部没有接受过党的教育,随着时间的推移,逐渐走上了腐败的道路。他们与私人商人勾结,用各种手段侵吞和窃取国家财产,有的还收受贿赂,包庇资本家逃税。据不完全统计,1951年末,中央人民政府系统27个单位共发现1760多人腐败。同时,党政军机关和人民团体中的奢侈浪费、大吃大喝现象也相当严重。

1951年1月天津专署一干部向河北省委揭发了天津地委书记刘青山、专员张子善严重违纪违法、巨额贪污的事实,引起了河北省委的重视,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向中央作了汇报。中央立即批准各中央局和各省、市、自治区党委认真研究,注意在所属单位查找类似事件。

1951 11.30毛泽东在一次党内指示中指出:“反对腐败和浪费是全党的一件大事”,“我们需要在全党进行一次大清理,彻底揭露一切腐败事件,集中力量打击大的腐败罪犯,同时教育和改造中小的腐败罪犯,使他们不再重犯。65438年2月8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反腐败斗争必须大张旗鼓进行的指示》[5]。指示强调,“要把反腐败、反浪费、反官僚主义的斗争和反革命的斗争同等重要,动员包括民主党派和各界人士在内的广大群众,同样大张旗鼓地进行,同样由领导负责,自己动手,号召坦白和检举。轻的要批评教育,重的要撤职、处分、判徒刑(劳改),直到枪毙一批最严重的贪污犯。随后,全国掀起了轰轰烈烈的“三反”运动。截至2月底,已发现1952、105916人是贪污1000元(折合新币1000元)的重大贪污犯,占贪污犯总数的8.8%(总数为120 2月1952、1日公审会中畜公司业务部副主任薛昆山(贪污23亿元,折合23万新元)和公安部行政部副主任宋德贵(贪污6.4亿元,折合6.4万新元)分别被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2月10日,河北省人民法院在保定召开万人公审会,对全国解放初期最大的贪污犯刘青山、张子善(贪污、挪用公款共计1716272万元,折合新元1716272万元)判处死刑,震惊全国。

刘青山和张子善的腐败案件促使党中央下决心开展“三反”运动,清除党内滋生的腐败,净化了党风和社会环境。这是党和国家的生死斗争,也是反对资产阶级思想腐蚀和移风易俗的群众运动。从此,“奢侈浪费可耻,艰苦奋斗,简朴光荣”的观念深入人心,“不贪官,为民服务”的新风尚扫除了旧社会的腐朽丑恶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