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时期发的房产证还有用吗?

中国的民国房产证怎么还能用?

新中国成立后,当时还没有商品房的概念,商品房是上世纪80年代以后才在中国出现的。也就是说,80年代以前的房子都是国家所有。所有房屋都没有房产证,所有房屋的房产证都不被承认。自20世纪70年代中期以来,许多发展中国家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采取了各种措施对国有经济进行整顿和改造。也就是说,国企分了一次,改造了一部分国企让他们自力更生,补偿了一部分房子给这些企业。这些房子只有使用权,而且有来自SASAC的租赁合同,也就是使用权证。在商品房时代,一部分有使用权的房子被变成了产权房,但到目前为止,市场上仍有大量只有使用权的房子。但是随着城市建设的加快,这种性质的房子会越来越少。因为十有八九是要拆迁的房子。

这些是我国住房的基本发展。很明显,你的国时期的房产证肯定是不能用的,但是现在政府更人性化了。可以去当地政府相关部门审批。如果是老祖宗留下的东西,还是可以归为私有财产的。可以重新办理中国人民的房产证吗?我真的说不上来,但是你可以试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