涪陵新区的历史沿革

2002年6月30日65438+2002年2月30日,区政府批准成立重庆丽都特色工业园区建设有限公司(渝府函[2002]395号),作为丽都工业园区建设的业主,专门从事丽都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招商引资和园区管理。

2003年3月20日,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重庆丽都工业园”,是重庆市市级工业园。

2003年7月1日,重庆丽都特色工业园区建设有限公司在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企业(字号)核准通知书》(渝名核准执2003-105292号)中更名为“重庆丽都工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

65438+2007年6月30日,涪陵区委区政府在《关于成立李渡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的通知》(涪陵区委〔2007〕13号)中决定成立李渡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规划建设处、征地拆迁处、招商处、金融办、服务中心、园区开发公司七个职能机构。

2007年3月6日,重庆市涪陵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印发《关于印发重庆市涪陵区丽都新区、丽都工业园管委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渝编发[2007]11号),进一步明确了管委会的内设机构和职能、职责、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其内设机构为:综合管理办公室(监察室)、经济发展与投资促进办公室、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建设管理办公室、金融管理办公室。还明确重庆市涪陵区丽都新区、丽都工业园管委会实行“两块牌子、一支队伍”的管理体制,是区政府的派出机构。

2007年5月28日,重庆市涪陵区组织委员会《关于同意对李渡、、龙桥工业园区内设机构进行更名的通知》(渝发[2007]17号)同意5个李渡工业园区管委会:综合管理办公室(监察室)、经济发展与投资促进办公室、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建设管理办公室、金融管理办公室。

2007年8月16日,涪陵区李渡新区、李渡工业园管委会正式成立。涪陵区委区政府在丽都工业园举行了隆重热烈的管委会成立仪式。

2008年4月1日,区编委同意将丽都新区管委会经济发展和投资促进办公室划分为经济发展办公室和投资促进办公室。

2009年4月21日,重庆市特色工业园区规划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同意将重庆丽都工业园区更名为重庆涪陵工业园区的批复》(渝园办〔2009〕11号)批准重庆丽都工业园区更名为“重庆涪陵工业园区”,属于市级特色工业园区,享受相关优惠扶持政策。

2009年8月23日,区编委同意成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挂靠在规划、建设、环保部门。(福编委[2009]36号)

2009年6月5日,165438+区编委同意将“重庆丽都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更名为“重庆涪陵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福编委[2009]47号)

2011年4月8日,区编委对丽都新区丽都工业园区管委会组织架构进行了调整,由综合管理科(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信访办牌子)、投资促进科、经济发展科、规划建设科、市政管理处、社会事务管理处(挂移民办牌子)、财政金融管理处7个职能科室组成。下设三个机构:重庆市涪陵区丽都工业园区行政审批中心、重庆市涪陵区丽都工业园区社会保障服务所、重庆市涪陵区丽都工业园区农业服务中心。有三个双重管理机构:重庆市涪陵区公安局丽都新区丽都工业园公安处、重庆市涪陵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丽都新区丽都工业园综合执法支队、重庆市涪陵区国土资源局丽都分局更名为重庆市涪陵区国土资源局丽都新区丽都工业园分局。

2012 165438+10月14为提升丽都新区的影响力和吸引力,加快对外开放步伐,促进丽都新区与涪陵城区的整体融合,推动丽都新区快速发展,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重庆市涪陵区丽都新区丽都工业园区工委更名为重庆市涪陵新区工委(以下简称涪陵新区党工委),重庆市涪陵区丽都新区丽都工业园区管委会更名为重庆市涪陵新区管委会(以下简称涪陵新区管委会),丽都工业园区对外保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