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的具体含义是什么?

1.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行业标准《档案工作基本术语》中对档案的定义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或者个人在社会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各种形式的有价值的历史记录。”二、档案的最新定义是:“档案是组织或个人在过去的社会实践活动中直接形成的清晰、明确、固化的信息。”3.档案的定义包括以下基本含义:1。档案是直接形成的历史记录。“直接形成”是指档案继承了文件的原始性,“历史记录”是指档案同时继承了文件的记录,是再现历史真实面貌的原始文件。正是因为档案继承了文件的原始记录,具有历史的可复制性,档案才具有凭证价值这一重要属性,从而区别于图书、信息资料、文物。2.文件的创建者。档案是由官方机构、半官方机构、非官方机构和某些个人、家庭、家族形成的。3.文件来自文档。档案是有条件地从文档转化而来的。这里的“文件”是指广义上的文件,即以文字、图表、声像等形式形成的各种材料。档案和文件是同一事物在不同价值阶段的不同形态,具有同源性和阶段性特征,也具有实效性、功能性、离合性等个性差异。从文件到档案是一个批判继承的辩证运动过程。从信息的内容和形式来看,两者是完全一样的,但从时效性、价值性和系统性来看,档案是对文件的不断扬弃。首先是时效性的批判,卷宗是经过处理的卷宗;其次是价值批判,档案是已完成文件中具有保存价值的部分;最后,是系统的批评。档案是由分散的文件按照一定的逻辑规律组织起来的信息单元。所以,文件是文件的前身,文件是文件的目的地;文件是档案的基础,档案是文件的精华;档案是档案的材料,档案是档案的组合。4.档案有多种形式。档案的形式包括载体、生产手段和表现方式。从载体上看,有甲骨、金石学、帛书、简书、纸张、橡皮磁铁等;从制作方式来看,有刀刻、笔写、印刷、临摹、摄影、录音、录像等。从表达方式上,有文字、图表、视听等。5.档案的本质属性。档案具有历史再现性、知识性、信息性、政治性、文化性、社会性、教育性和价值性等特征,其中历史再现性是其本质属性,其他特征是其一般属性。因此,档案的定义可以简单表述为:档案是再现历史真实面貌的原始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