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行政区划的历史演变
明治以前,日本还是三百诸侯的天下。成功落幕后,日本开始革新。明治二年(1869),在久保俊一、城户高吉等人的努力下,诸侯们纷纷到朝廷,要求归还版本。版的回归使明治政府以和平的方式恢复了诸侯的版,彻底废除了封建制度。明治四年(1871)七月,废藩置县,全国共废藩260余户,分3府302县,1。同年,明治三年(1890)调整为72郡3府72县。此后的100年,除了1943年东京县改为东京外,日本没有大的变化。
当地政府有以下几点需要说明:
东京1
特殊地位,因为东京和东京在1943年统一,所以东京直接管辖23个特别区(它们具有准市的地位),还管辖八公子等市、西田郡(及其下属乡镇)、太平洋上海岛支署(及其下属乡镇)。
2.分支机构
北海道没有郡制,但仍然保持着政治体制。路下分为14分厅,分厅下又分为市县,县下又有乡镇。麻衣和义起设立单独城市后,除北海道外,东京只有几个离岸分支,但这些分支都是与县平行的。
3.法令指定的城市。
一些人口众多的城市已经升级为政令指定城市,拥有更多处理地方事务的权力。法令规定该市分为几个区。
4.城市、城镇和村庄的合并
日本政府在历史上曾数次推动地方政府合并。2004年,市、镇、村总数首次跌破3000个,2007年在12+0上跌破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