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的疫情是什么时候解除的? 65438+2023年10月8日。根据国务院批复,自2023年6月5438+10月8日起,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不再视为甲类传染病,也不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规定的检疫传染病管理。新冠肺炎是一种急性传染性肺炎,全称是由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它是由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引起的,具有高度传染性和致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