篮球的起源
篮球起源于美国马萨诸塞州。它是1891 12 21。它是由詹姆斯·奈史密斯博士创造的,是一项以手为中心的身体对抗运动。
篮球是美国人詹姆斯·奈史密斯在1891年发明的。当时,他在马萨诸塞州斯普林菲尔德的基督教青年会国际培训学校任教。被分配去创造一项运动供年轻学生学习,他最初被要求“有趣,不简单,冬天可以在室内玩”。詹姆斯·奈史密斯最终在美国开创了篮球运动。
詹姆斯·奈史密斯的灵感来自美式足球和英式足球。因为当地盛产桃子,这里的孩子们非常喜欢玩把球扔进桃筐的游戏。这启发了他,他学习了足球、曲棍球等球类运动的特点,创造了篮球游戏。
最初的篮球比赛
那时候的游戏比较简单,场地大小和参与人数都没有限制。比赛中的球员分成两个相等的队,分别站在球场的两端。裁判把球扔到球场中央后,双方球员立即冲进球场抢球,试图把球投进对方篮筐。因为桃筐是有底的,球被击中后就一直呆在筐里,人必须爬上特制的梯子才能把球从筐里拿出来。
随着场地设施的不断完善,取消了篮底,用铁圈代替桃篮,用木板制成的篮板代替铁丝围栏。场地增加了中线、中圈和罚球线,比赛从中间跳球开始。同时,场上球员通常改为每队5人,有后卫、后卫、中锋、前锋、留守等位置。
此外,奈史密斯还制定了一个有13条款的不完全竞争规则,规定不允许跑、抱、推、绊、带球打人。这大大提高了篮球比赛的趣味性,吸引了更多的人参与到这项运动中来,从而使篮球运动迅速传遍了整个美国。
从65438年到0896年,篮球传入中国,再到2002年姚明入选NBA状元,开启了中国新的篮球狂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