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县的历史沿革

资料显示,在陕县这片土地上,人类在旧石器时代就已经生活繁衍。新时代(距今6000年)出现了大型部落群落,主要分布在陕西县张村、菜园、窑头、马寨、张边、王喜等地。

从公元前21世纪到公元前16世纪,陕县是夏朝统治的中心地区。从公元前16世纪到公元前11世纪,陕西属于商朝。

公元前11世纪,商朝灭于周朝,交国和曹保果分封于陕西,先后隶属交国和曹保果。后来陕西成为西周初期两个统治区的分界线。“自陕西之东,周公主;从陕西西来,叫公主。”这就是著名的划分陕西的规则。陕西省的名称也由此而来。

公元前775年,“郭人灭焦”,陕西归郭。公元前655年,虢国为晋国所灭,陕西属晋。公元前453年,韩、赵、魏分晋,陕西分魏。

秦十年(公元前390年),设陕西郡。此后秦、魏在陕西多次交战,陕西有时归秦,有时归魏。公元前225年,魏国为秦国所灭,陕西地区从此归秦,属三川郡。

西汉时,陕县归弘农郡。

北魏孝文帝十一年(487),建立陕西。之后隋、唐、五代、宋、元、明、清的陕西郡都属于陕西。

清雍正二年(1724),升格为直隶州。

民国二年(1913),废州设县。民国十七年(1928),属河南省第三行政区管辖。民国二十一年(1932),属河南第十一行政监察区管辖。其间陕县为行署驻地。

1949年5月,陕县解放,属河南省陕西专员公署管辖,为陕西专员公署驻地。

1952年4月,陕州撤销,并入洛阳州,陕县归洛阳州管辖。

1959年底,黄河水利枢纽三门峡大坝开工建设,陕县并入三门峡市。

1961年1月分别在三门峡市工作。1962年3月,恢复陕县建制,县委、政府设在三门峡市,属洛阳区管辖。

1986年4月,洛阳地区撤销,三门峡市升格为省辖市,陕县归三门峡市管辖。

1994年5月,陕西县委机关迁至西大营乡温塘村。

1995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大营乡、西张村乡设为镇。

1998年4月,经国务院批准,陕西省人民政府由三门峡市迁至陕县大营镇温塘村。

2015 2月16《国务院关于同意河南省调整三门峡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国函[2015]39号):撤销陕县,设立三门峡市陕县区。陕县原行政区为陕县行政区,陕县人民政府驻大营镇陕西大道65438号。陕县成为历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