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65 438+08 Xi安最新交通限行规定(时间+地区)

2065 438+08 Xi安交通限行最新规定出炉,很多司机朋友都感觉瑟瑟发抖。毕竟交通限行对市民出行影响很大,但是可以缓解Xi安的环境和交通压力。2018来分享一下Xi安最新的交通限行规定吧。

关于实施冬季防御期机动车交通管理措施的通知

冬季防御期易出现重污染天气。为有效减少机动车污染物排放,促进环境空气质量改善,保障人民身体健康,避免重污染天气突发情况下反复采取机动车限行措施对市民生产生活造成影响,市政府决定采取冬季防御期(2017 165438+10月20日至2065438+3月6508)。

一、时间限制:

2017 165438+10月20日至2018 3月15每天(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除外)。

7:00~20:00

公休日因法定节假日变更为工作日的,不受限制。

第二,禁区

在我市行政区域内,以Xi安绕城高速以内区域为中心,向南延伸至南横线、杜妍路、三星高速(不含)以北、西汉高速以东、西洲高速以西的封闭区域;

向北延伸至至西安北环路(不含)以南、包茂高速以东、西玉高速以西的封闭区域。高速通过市区但未驶离高速公路的机动车,允许通行,不采取限制措施。

临潼、阎良、_宜、周至、蓝田等区县可自行划定禁区。

2065 438+08 Xi安最新限行区域:

在Xi市行政区域内,以Xi绕城高速以内区域为中心,向南延伸至南横线、杜妍路、三星高速(不含)以北、西汉高速以东、西洲高速以西的封闭区域;

向北延伸至至西安北环路(不含)以南、包茂高速以东、西玉高速以西的封闭区域。高速通过市区但未驶离高速公路的机动车,允许通行,不采取限制措施。

临潼、阎良、_宜、周至、蓝田等区县可自行划定禁区。

阎良区已决定在整个冬防期间实行正常的交通限行措施。除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禁止(限行)机动车外,其他时间与Xi市区交通限行规定一致。具体限制区域包括:阎良区行政区域内:西玉高速以东、关中环线以南(不含关中环线)、新兴大道以西(含新兴大道)、环机场路以北(含环机场路)的封闭区域;航空基地行政区域内:西玉高速以东、人民路以南、迎宾路以西、蓝天二路以北的封闭区域。

临潼区还公布了《冬防期间实施常态化交通限行措施的通知》。具体交通限制区域为:唐沁大道以北、秦汉大道以南、斜口收费站以东、代王代新路以西。交通限行规定与Xi市相同,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禁止(限制)机动车通行。

_市城区在冬防期间也在Xi实施常态化限行措施。限制区域为:以市区为中心,向东延伸至南北七路以西(不含),向南延伸至东西六路以北(不含),向西延伸至南北四路以东(不含),向北延伸至东西四路以南(不含)。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禁止(限制)机动车通行。

_区内正常化的限制区域:

东扩至南北七路(不含)以西【大庞路】

向南延伸至东西六路(不含)以北【玉宇路】

南北四路(不含)以东向西扩展【田伟路】

向北延伸至东西四号路以南(不含)【主干道】。

注:不包括是指不包括上述道路。

_市区常态化及限制区域图

蓝田禁区:蓝田县禁区是县城,具体范围如下:

信天游大桥-(起点:西兰高速白鹿原入口)-滨河西路-水蓝路-G40高速蓝田东出口匝道桥-312国道(西兰高速白鹿原入口)环内(不含环路)。

上述区域以外的蓝田行政区域内,不作限制。

蓝田县限制区插图

高陵区限行区域:西咸北环以南、包茂高速以东、西玉高速以西,其他规定与Xi总体限行规定一致。

周至县限制区域:南横线辛家寨十字以西、富友十字以北、县城环城西路以东、北横线西深十字以南。

西咸新区限制区域:

包括渭河以南和渭河以北的地区。

渭河以南地区

新西宝高速以北,Xi绕城高速、尹福高速以西,尹福高速至西咸北环路(含)渭河堤路以南。

渭河以北地区

渭河北岸河堤路自包茂高速至沣京大道(含)-王献路-林文路-林文路西延以北,沣京大道(含)及咸阳西高速-国道211包括北苑一路、自贸大道、正平街、济源街(含),泾阳路(含)以东及其以南。

上述地区城市道路、国省道、县乡道路全部限行。通过该区域高速公路但未驶离高速公路的机动车,允许通行,不采取限制措施。

第三,限制条件:

每日限行两个车牌(含临时)尾号(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车牌最后一位数字为准)的机动车。周一限1和6,周二限2和7,周三限3和8,周四限4和9,周五限5和0。

四、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予以纠正和查处。

五、外地机动车辆进入禁区,按本通告规定执行。

6.下列机动车辆不受上述措施限制:

(一)公交车、新能源汽车、纯电动汽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出租车和快递货运出租车;

(二)9座以上(不含9座)大中型客车、具有市运管部门核发的旅游客车和公共汽车运营证的车辆、校车、邮政专用车辆、快递专用车辆、殡仪馆殡仪车辆;

(三)肢体残疾人驾驶的残疾人专用车;

(四)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军警车、行政执法车、防汛车、抢险车、清障专用车、事故调查车、园林、环卫、养路专用车、有“使”、“领”号牌的车辆和经批准临时入境的车辆;

(五)“绿色通道”车辆(即运载鲜活农产品(包括鲜活蔬菜水果、鲜活水产品、活畜禽、鲜肉、鲜蛋、鲜牛奶)的车辆),经市粮油行政管理部门批准,有统一标识的粮油食品配送车辆,不受限制。

七、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机动车禁(限)行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