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兰国旗的设计

有两部法律解释波兰的国旗和国家象征:1997的《波兰宪法》和1980的《国徽、国家象征、国歌和国玺法》(波兰语:Ustawa o Godle,bar wach I hemie rzeczypospolitej Polskiejoraz o Piecz?Ciach państwowych)及其后的修正案(后称为《国徽法》)。

关于国家标志的法律远非完美。国徽法经过多次修改,各种行政法规被广泛参考,但仍有部分行政法规尚未出台。此外,国徽法还包括错误、遗漏和矛盾,使法律难以理解,导致各种解释,在现实中往往得不到遵守。宪法没有规定哪面旗是国旗,但是国旗是由国徽法指定的,国徽法规定了两种国旗:波兰* * *和国旗(波兰语:flag APA \u ST wowarzecpolytej Polskiej)和波兰* * *有国徽和国旗(波兰语:flaga pań stwowa z god?波尔斯基耶.《国徽法》在以下第6条中指定了两个国旗:

1.波兰国旗是一块长方形布,上面印有波兰的代表色,挂在旗杆上。

2.波兰国旗也可以是按第一款印制的国旗,白条上嵌有波兰国徽的国旗。

基于波兰法律详细描述的国旗非官方格式图。波兰和国旗是印有波兰代表色的长方形织物,挂在旗杆上。

波兰国旗也可以是按第一款印制的国旗,白条上嵌有波兰国徽的国旗。

以上两旗比例为5:8。国徽和国旗的比例是2:5。以上两面国旗可见《国徽法》附录第三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