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九省兴安省

历史年份:1932三月-1949。

朝代:中华民国

行政区划

设置1市,7个县,11旗。

省辖市:海拉尔

各县:呼伦、卧宾、十委、旗杆、雅鲁藏布江、布思、索伦。

盟旗:呼伦贝尔盟-索伦旗、新巴尔虎左旗、新巴尔虎右旗、陈巴虎旗、埃尔贡左旗、埃尔贡右旗、布特哈布-巴彦旗、莫力达瓦旗、布特哈旗、阿荣旗、喜扎尔旗面积约26.4万平方公里,人口1947人。北部与俄罗斯接壤,西部与蒙古接壤,南部与辽宁省北部接壤,东部与黑龙江省和嫩江省接壤。

大兴安岭贯穿中部,东有东北平原,西有蒙古高原。主要有嫩江、埃尔贡、库伦河等河流和呼伦湖、贝尔湖等湖泊。自古以来就是游牧民族的牧场,大兴安岭是古代鲜卑人居住的地方。

清朝划定黑龙江将军管辖的领土。光绪三十三年(公元1907年)设立黑龙江省,为省辖。

民国二十一年(1932),日军侵占东北,成为伪满洲国的领土。

1932年3月,伪满洲国在长春(改称新京)正式成立。根据其《建国宣言》,管辖区域为奉天、吉林、黑龙江、热河四省,呼伦贝尔、哲里木、昭乌达、卓索图。同时在伪国务院设立兴安局,负责为蒙古人指定的特别行政区、兴安省和兴安省以外的蒙古旗事务。兴安局下设总务、政务、劝导。兴安局总经理墨子有专门的木皮勒,行政处长寿命,二局长和总务劝导局长都是日本人。同年8月,兴安局更名为兴安总局,但职能和机构不变。

伪满洲国将内蒙古东部各盟旗改编为三个兴安省,统称为兴安省。南部兴安省辖哲里蒙科尔沁六旗和扎赉特旗,总督西野海顺。省公署初设在郑家屯,1935迁至科右前旗王叶寺(今乌兰浩特)。东部省辖原锡伯哈地区,新设文娜、巴彦、莫力达瓦、阿荣、布塔左右、西扎尔卡旗,省长为埃尔春,原东路布塔主要管理人,省公署设在扎兰屯。北方省是呼伦贝尔地区,原县撤销。下辖索伦左旗、右旗、新巴尔虎左旗、右旗、陈巴尔虎旗和鄂伦春自治旗,省政府和省长公署均设在海拉尔。1933年日军入侵热河后,昭乌达盟、卓索图盟的建制被废除,昭乌达盟大部分地区划为兴安西部省,辖巴林左、右、扎鲁特左旗、右、阿鲁科尔沁、克什克腾旗、开鲁县、林西县。总督为原昭乌达盟盟主、巴林右旗扎萨克·扎加尔,省府驻开鲁。不纳入兴安盟省份的,郭尔罗斯前后两旗和杜尔伯特、伊克民安旗称为省外四旗;翁牛特旗、敖汉旗、喀喇沁旗、土默特旗分别隶属热河旗和金州旗(满洲新设),称为金热蒙奇。各省和旗署都有日本参议官、参事官或实权副官。

1932年4月,以“内蒙古自治军”为基础,在通辽以东钱家店建立兴安安南卫戍,巴特马拉布坦任司令,甘珠尔扎布任参谋长。同年年底,兴安东、北两省也成立了兴安东警卫队和兴安北警卫队,分别由楚·罗巴图和乌尔金任军长。1933年,以东北军17旅赴日蒙古官兵为主成立兴安西警备队,吴任司令。兴安守军,统称兴安军,是由蒙古人(包括达斡尔族、鄂温克族等民族,当时统称蒙古人)组成的伪满洲国正规军,总兵力约654.38+0万人。兴安军每支部队都有日本顾问,甚至日本人直接指挥。1934年7月,在郑家屯成立兴安军校,专门培养兴安军军官,巴特马拉布坦任校长。该校于1938年迁至王叶寺,其继任者为甘珠尔扎布、郭文林和乌尔金。

1934 65438+2月,兴安总局改为蒙古事务部,颇具墨子特色的穆皮勒继任蒙古事务部部长。同时,兴安四省升级为兴安东、西、南、北四省(见日本善邻会调查部《蒙古大观》、《满洲国属内蒙古》,日本东京维新会,198)。《内蒙古文史资料》第34辑,《伪满洲国兴安史料》,内蒙古政协文史委员会,1989)。

1936年4月,日伪当局为维护民族利益,抵制和反对日本的操纵和控制,逮捕并处决了兴安北省省长凌生及其弟傅凌、妹夫、兴安北警备参谋长常春德,进一步威慑和压制了蒙古人、达斡尔人等民族的民族意识,加强了高压统治(正诸扎布)

1937年7月,伪满洲国改组中央政府,撤销蒙古事务部,设立国务院总理兼部长直属的兴安局,成为中央政府内部蒙古政务的协商协调机构。兴安局主席先后为扎加尔和巴特马拉巴丹。

同年,4个兴安警备区部队统一指挥的兴安军区司令部成立,巴特马拉·布坦任军区司令,司令部设在郑家屯。后来主力从兴安警备区调到具有野战性质的兴安师,巴特马拉布坦担任师长。1939年夏,兴安师在中蒙边境诺门罕战争中损失惨重,大批官兵因厌战(蒙古人不打蒙古人)逃离战场。战后兴安师改编为二师,郭文林接任师长。

1940年,日伪军撤销兴安军事管理区和4个兴安警备部队,设立第九、第十军事管理区。第九军区负责兴安、Xi两省的治安,司令部设在通辽,司令先后为巴特马拉巴丹、郭文林、甘珠尔扎布。第10军区负责镇守兴安东部和北部省份,总部设在海拉尔,指挥官先后为乌尔金和郭文林。

1949年,建立胡娜盟,即呼伦贝尔市,兴安省撤销,划归内蒙古自治区管辖。

兴安省的历史结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