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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63.[1]
红十字国际委员会从1863到近代的历史可以分为四个部分:红十字会的早期,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1918到1939,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红十字国际委员会一直致力于制定规范武装冲突的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那些没有参加或不再参加战斗的人;红十字国际委员会与日内瓦公约密切相关。
红十字国际委员会的建立和初期阶段(1863-1914)
红十字国际委员会由亨利·杜楠特等五人于1863年2月9日创立的“五人委员会”发展而来。亨利·杜楠特在索尔费里诺战役中目睹了战争的可怕后果。回国后撰写《索尔·费里诺回忆录》,主张大力发展保护战场伤员以及救护人员和野战医院的国际公约,并确保其中立性。
1863年2月9日,亨利·杜楠特与日内瓦一个名门望族的四位领军人物在日内瓦创立了“五人委员会”。八天后,五人决定将该委员会改名为“国际伤员委员会”。
1863 10 10月26-29日,由委员会召集的国际会议在日内瓦召开,讨论如何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改善战地医疗服务条件。在1863至1914期间,通过委员会日益有效的行动,亨利·杜楠特的梦想实现了。由于杜南先生是瑞士人,为了表彰他对国际人类的杰出贡献,他使用了他的祖国瑞士的国旗,其图案与本组织的国旗相同,但颜色相反,这就是红十字旗。
同时,该委员会的建立和发展也促进了《日内瓦公约》和国际人道主义法的诞生。1876年,委员会采用了“红十字国际委员会”的新名称,沿用至今。
五年后,通过克拉尔·巴顿的努力,美国红十字会成立了。越来越多的国家签署了日内瓦公约,并在武装冲突中实际遵守了这些公约。在较短的时间内,红十字运动在世界上受到广泛的尊重,并取得了很大的发展,而国家红十字会则日益成为志愿工作的场所。
红十字国际委员会与第一次世界大战
在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红十字国际委员会以及整个红十字会得到了充分发展。国家红十字会以难以想象的规模为后方的紧急救援队提供志愿者和更多支持。与此同时,红十字国际委员会扩大了保护战俘的工作范围。
它设立了国际战俘局,这是一个被拘留者名单和救济品供应的中央交换所。[2]当许多平民从敌人后方被切断时,它也把为平民传信列入其工作范围。红十字国际委员会于1918年2月发起呼吁,呼吁交战双方停止使用有毒气体。[3]
红十字国际委员会历史:1918转1939。
1914-1918冲突被描述为“终结一切战争”的战争;红十字会将工作重点放在维护和平上,并开始朝这个方向组织和工作。
第一次世界大战未愈合的创伤、经济灾难和民族主义的兴起导致了一些冲突,红十字国际委员会发现自己在欧洲以及遥远的地方----亚洲、非洲和拉丁美洲----开展工作。它不得不面对越来越多的国内冲突,平民伤亡不断增加。它所需要的法律基础是稀缺的,尽管它努力使政府通过新的法律来保护平民,但1939之后的法律缺失造成了灾难性的后果。
红十字国际委员会与第二次世界大战
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只有拉丁美洲和几个欧洲中立国幸免于战祸。历史上,军机第一次使炮击数百平方公里的敌区成为可能;平民中的受害者人数首次超过了士兵中的受害者人数。希特勒政权从一开始就发动了种族战争,旨在征服斯拉夫人,消灭所有犹太人和吉普赛人。国际人道主义法载有关于战俘待遇的规则(日内瓦公约,7月27日,1929),但不包括关于平民待遇的规则。
因此,红十字国际委员会可以开展保护和援助战俘的活动,但它为某些类别的平民,特别是被关押在集中营的平民所做的工作非常有限,甚至不存在。
红十字国际委员会,自1945
二十世纪大多数暴力的滋生地欧洲正在努力建设一座和平堡垒,而世界其他地区继续遭受冲突的影响;一些冲突采取了新的形式,自由战士、游击运动和独裁统治占据了中心舞台。
为了迎接不断变化的战争所带来的挑战,并考虑到20世纪30年代和40年代的发展,我们需要新的法律规则。一是1949年对《日内瓦公约》进行了修改和补充;1977,两个附加议定书使其更加完善。红十字国际委员会协助起草了所有这些法律。
红十字国际委员会或多或少参与了1945之后的冲突,对由此产生的人道主义问题有着独特的见解。红十字国际委员会历史的最后部分正在逐步更新,以介绍其工作的总体情况。[4]
红十字国际委员会在1990年代继续开展活动。1994,红十字国际委员会打破了对媒体一贯的沉默,公开谴责卢旺达大屠杀。尽管该组织在1995尽力阻止斯雷布雷尼察及其周边地区的犯罪行为,但它也不得不承认,“尽管它尽力帮助数以千计被逐出城市的平民,尽管代表们致力于实地工作,但红十字国际委员会对这场悲剧的发展所施加的影响极其有限。”
2007年,红十字国际委员会再次发表公开声明,谴责缅甸军政府犯下的“重大侵犯人权行为”,包括强迫劳动、饥饿和杀害无辜平民、男人、女人和儿童。
主要宗旨是根据《日内瓦公约》和《国际红十字和红新月运动章程》赋予的使命和权力,开展人道主义活动,保护和救助国际或非国际武装冲突和内乱中的战争和冲突受害者。[1]
(1)国会:最高权力机构。制定工作原则和一般政策,并监督委员会的所有活动。大会由国际委员会成员组成。成员在瑞士公民中通过自选产生,每四年1选举。(2)执行理事会:负责指导日常事务,监督行政管理,其成员由代表大会选举产生。[1]
2002年,大会决定调整指导委员会的结构。红十字国际委员会的管理机构由会员大会、会员大会理事会和主席团组成,全面负责制定红十字国际委员会关于发展国际人道主义法的政策、战略和决议。这些机构监督组织开展的所有活动,包括一线和总部业务,以及目标和预算的批准。他们还监督大会指导委员会或大会理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并在监督委员会和内部及外部审计单位的协助下开展这项工作。
红十字国际委员会由大会(最高管理机构)、大会理事会(大会的附属机构,在某些方面具有代表大会的职能)和指导委员会(执行机构)共同管理。2012 7月1日,新任红十字国际委员会主席[5]彼得·毛雷尔正式就职。他的前任雅各布·克伦贝格尔先生从1938年6月6日至2065年6月6日担任红十字国际委员会主席。
主席团
红十字国际委员会有一名主席和一名副主席。主席主要负责该组织的对外关系,在国际社会代表红十字国际委员会,并与指导委员会总干事密切合作,他负责红十字国际委员会的人道主义和外交事务。在组织内部,他负责加强组织凝聚力,确保顺利运作,促进发展。
参谋团
1914年红十字国际委员会只有12名员工,而二战时有1900名员工和1800名志愿者作为补充。两次世界大战期间有1.900名员工,二战期间有1.800名志愿者作为补充。80年代一线员工平均人数达到500人,90年代达到1,000多人。
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每年有65,438+05%的员工失业,75%的员工在工作不到三年后离职。红十字国际委员会的雇员来自许多国家,2004年平均约有50%的雇员是非瑞士人。
筹划指导委员会
指导委员会是红十字国际委员会的行政机构,负责实施和确保实施大会或其理事会制定的总体目标和组织战略。指导委员会还负责确保红十字国际委员会的正常运作及其工作人员的整体效率。[6]
Yves Daccord,总干事
张秀坤·斯蒂尔哈特,运营总监。
海伦·奥尔德逊,财务与物流部主任。
夏洛特林赛-科特,通信和信息管理部主任。
海伦·达勒姆,国际法与合作司司长
人力资源部主任Gherardo Pontrandolfi。
全体会议
大会是红十字国际委员会的最高权力机构,监督红十字国际委员会的所有活动。大会制定政策、总体目标和组织战略,批准预算和决算。会议提名了各部门主任和内部审计负责人。大会由15至25名瑞士会员组成,由原会员选举产生,具有群众组织性质。大会主席和副主席也是红十字国际委员会的主席和副主席。
彼得·毛雷尔,主席
克里斯汀·比尔利,副主席
雨果·本齐格(雨果B?nziger)
弗朗索瓦·比格农(弗兰?ois Bugnion)
雅克·查普斯。
伯纳德·丹尼尔(伯纳德·丹尼尔)
保拉·吉拉尼
亚历克西斯·凯勒
于尔格·凯塞林(于尔格)
伊夫·桑多兹
多丽丝·肖珀(多丽丝)
罗尔夫·索隆
布鲁诺·斯塔费尔巴赫(布鲁诺·巴赫)
海蒂·塔利亚维尼。
丹尼尔·蒂勒(丹尼尔·蒂勒)
毛罗·阿里戈尼。
蒂埃里·伦巴德。
梅尔基奥·德·缪拉(Melchior de Muralt)〔7〕
红十字国际委员会的法律义务
这一责任有两个来源:
在白天
《瓦公约》规定红十字国际委员会承担以下任务:探访被拘留者;组织救援行动;帮助离散家庭团聚,并在武装冲突期间开展类似的人道主义活动。
《红十字国际委员会章程》,鼓励该组织在日内瓦四公约不适用的家庭暴力案件中开展类似工作。
《日内瓦公约》是具有约束力的国际法条约,适用于全世界。红十字国际委员会章程是在红十字会和红新月会国际会议上通过的。大会每四年举行一次,日内瓦四公约的所有缔约国都参加。因此,它赋予《红十字国际委员会规约》一种准法律或“软法律”的地位。
红十字国际委员会的宗旨
红十字国际委员会是一个公正、中立和独立的组织。其独特的人道主义使命是保护武装冲突和其他暴力局势受害者的生命和尊严,并向他们提供援助。
红十字国际委员会也尽力通过促进和加强人道主义法和普遍人道主义原则来防止痛苦。红十字国际委员会成立于1863。它是日内瓦公约和国际红十字和红新月运动的发起者。该组织负责指导和协调国际红十字和红新月运动在武装冲突和其他暴力局势中的国际行动。[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