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历史遗留的无证房屋租金收入能否向法院主张?

当然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市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的规定,可以知道,出租人与承租人签订的租赁合同因历史遗留违法建筑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而无效。无效合同的处理方式:根据前述司法解释第五条和《合同法》第五十八条规定,承租人应当将涉案建筑物返还出租人;出租人可以按照租赁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向承租人主张房屋使用费;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主要是装修费用的赔偿、承租人的经营损失等。).

第二,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第五十八条: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无法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赔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市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条出租人与承租人就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房屋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但在一审法院辩论终结前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有效。

第五条房屋租赁合同无效,当事人请求按照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支付房屋占用使用费的,人民法院一般应予支持。

当事人请求赔偿因合同无效遭受的损失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和本司法解释第九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