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是怎么划分的?

东周时期是吴越诸侯国所在的长江中下游地区,即长江中下游以南的地区,如上海、浙江、江苏南部、安徽南部、江西东部、江西北部(出自央视纪录片《江南在哪里》)。

唐末五代至南宋,浙西、浙东两镇或分或合,统称“两浙”。这一带构成了宋代“江南”的核心区域,大体符合我们今天对江南的认知范围。

尤其是宋朝南迁后,“江南”再次成为江南政权的名称,元朝历史上所谓的“至元十三年”是真的,而南宋统治的核心在以杭州为中心的两浙地区。此时,“江南”往往是“两浙”的代名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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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建立后,浙江西部被分割,苏州、松江、常州、镇江划归南京,余杭、嘉嘉、湖归浙江布政司管辖,正式奠定了今天江浙两省的边界。

清朝征服南京后,取消了南京的都城地位,将江南省加入原直隶南京管辖的区域,相当于今天江苏、安徽两省的总和。这也是“江南”这个词,最后一次存在于官方的行政区划中。

但明代对浙西的划分并不足以割裂江南各地之间的联系。清代江南省的设立,并不能将长江以北纳入“江南”。明清语境下的“江南”核心范围,一般包括江苏、嵩嵩、常州、镇、杭州、贾、胡、应天(江宁)以及后来从苏州分离出来的太仓直隶州。

这八府一州,无论是江浙,早已超越了行政区划的孤立。广义的“江南”还包括安徽的徽州、浙江的绍兴、宁波等地,与今天“吴语区”的概念重叠,具有独特的经济文化象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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