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历史上有哪些培养人才的途径?
概括起来,大概有以下几种:原始社会的“退位制度”,夏商周时期的“石清世禄制度”。石清是皇帝或诸侯国之下的贵族,父死子继位,世禄是死而继位的官员,享受封地及其税收。
在秦统一之前,包括春秋战国时期,征收是选拔一些有名望、品学兼优的人来任用政事的一种主要方式。即便如此,我们熟悉的商鞅、张仪、李斯等人才也是这样被发现的。出于战争的需要,“服兵役”也是选拔人才的重要方式。即“为官之道,必先征服土地,克敌制胜。”有军功就有爵位。汉代检察制度与征收制度的结合方式。考察制度是自下而上选拔人才,弘扬孝道廉洁是其重要内容。它一开始就注重乡村舆论在评判一个学者的德才方面的权威性,注重考察德行、学习行为、法律法规、刚毅果断的性格。以孝敬忠信为形式的人才培养和选拔制度,为社会阶层的流动建立了通道,形成了士人重视荣誉和个人德行的良好氛围。
魏晋南北朝时期,实行“九品”制度,强调家世。当时由于军阀混战,基层组织遭到破坏,“村中选”的传统做法难以为继。因此,曹魏时期实行“九品中正制”,按才德美名评定九品(上、上、上、中、下、上、下、下),并按品级授予官员。但后期出现了士绅垄断政权的局面。真正全面公正选拔人才的制度是科举制度,它创立于隋朝,完善于唐代,一直实行到清末。之所以称之为科举,是因为它采用了按学科选拔人才的方法。它改变了秦汉以来的推荐选官制度,是历史上的一大进步。通过科举考试有利于笼络人才,扩大统治基础,使人才在全国范围内流动,促进教育、科技文化的发展。
明代科举最为完善,分为四个等级:大学士考(即少年考)、乡试、通考、宫考。考试内容基本为儒家经典,题目为“四书”,文章格式规定为八股文。男生的考试由晋级官主持,省考每三年在省会举行一次。审查结束后,发布正反清单。正面名单叫举人,名字叫解元。会试,每三年在北京举行一次,录取三百名贡士,第一名是惠媛。殿试是科举制度中最高级别的考试。皇帝亲自过问贡士考上谁。录取分三等:一等三等,给他“进士纪”称号,第一名状元,第二名第二,第三名探花。封建社会各个时期的人才选拔制度在特定的历史时期有其价值,但也有其弊端。
目前我国实行的高考制度,虽然存在一些问题,但仍然是最公平的,最能体现人才价值的。愿我们国家的人才越来越兴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