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新高考如何选科30 1 12
湖南新高考选考科目方法30 1 12为:英语、数学、语文为必考科目,物理、历史为选考科目,生物、化学、地理、政治为选考科目。“3”:语文、数学、外语为必考科目,高考原始成绩计入总分;“1”:选择物理和历史中的一门作为选考科目,即考生必须选择物理和历史中的一门,但不能同时选择两门,高考原始成绩计入总分;“2”:从生物、化学、地理、政治中选择两门作为选考科目,按成绩折算成100分制,计入总分。“3+1+2”模式类似于市面上流传的“3+6”、“3+3”模式,采用固定科目+自选科目的模式考核总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