呆账核销管理办法

首先,正面回答

坏账是指金融企业承担风险和损失,符合本办法认定条件,并按规定程序核销的债权和股权资产。为规范金融企业呆账核销管理,增强金融企业风险防控能力,促进金融企业健康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详细分析

金融企业申报核销呆账时,应提供以下材料:借款人或被投资企业的呆账核销申请材料及审批材料。呆账核销申请材料应包括债权和股权明细、借款人、担保人或抵押物、对借款人和担保人的追索情况及结果、被投资企业的基本情况和现状、财产清算情况等。除符合条件的银行卡不良贷款核销外,均可采用清单核销。经办行的调查报告,包括坏账产生的原因、采取的补救措施及其效果、借款人和担保人的具体追偿过程和证明、抵押物的处置、核销原因、债权和股权经办人、部门负责人和单位负责人等。

三、什么情况下不得作为坏账核销?

借款人或担保人具有经济偿还能力,金融企业未履行收回债权的必要措施和程序;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各种形式逃避或中止金融企业的债权;因行政干预而被规避或中止的金融企业债权;金融企业尚未向借款人和担保人收回的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