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回图书馆还可以去哪里还广州新图书馆的书?
全市区级以上14公共图书馆全部实现了借还。
在市委、市政府和各级新文广新局的大力支持下,广州图书馆务实推进,于2010年9月顺利启动广州市公共图书馆借还服务项目建设。
截至2012年底,全市区级以上14公共图书馆全部实现借还(因2015年黄埔、萝岗合并,现全市区级以上公共图书馆***13个),公共图书馆城域网建成。
扩展数据:
广州图书馆借阅相关要求:
1.书刊外借时,读者必须仔细检查光盘是否有涂鸦、污迹、破损、缺页、裂缝等。如发现上述情况,他们必须在办理手续时向工作人员说明,并加盖污损印章。
2.各类文件在借阅期内可以续借一次,续借期是从原借阅期终止日起的一个借阅周期。只有在读者的记录没有被冻结,过期文件没有归还,没有债务的情况下,才能进行所有的借阅和续借操作。
3.图书(含附光盘)和电子阅读器借阅31天;期刊(含附光盘)、音像资料、创意设计书刊15天。随书刊外借的光盘必须与书刊同时归还。
广州图书馆-服务介绍